已投运燃煤发电厂进行脱硝改造的分析探讨
摘要: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目前新建300MW级以上电厂大部分均随主机建设脱硝装置,在经济发达地区已投运电厂已经开始进行脱硝技改。由于已投运电厂的锅炉特性、场地布置方式等均有不同,对脱硝技术的选择也都各异。本文针对这类问题,对比了燃烧器改造、OFA、再燃、SNCR、SCR等脱硝技术特点,从如何选用脱硝技术,以及各种脱硝技术在已投运电厂进行加装脱硝系统改造的技术选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对已投运电厂的脱硝技改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已投运电厂;脱硝技术;改造
近些年来,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环保方面的问题。其中来自火力发电等工业燃料所排放出来的大量NOx 已造成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并且成为助长“温室效应”等重大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横行的罪魁祸首。我国燃煤电站2000年NOx的排放为469 万t, 2002 年为520 万t, 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550万t。如果按照燃煤电厂目前的机组扩容速度和排放情况, 仅仅控制了SO2 的排放, 而不采取有效的烟气脱硝技术控制NOx 的排放, 2010年以后的5~10年, NOx 排放总量将会超过SO2 , 成为电力行业的第一大酸性气体污染排放物[ 1 ] 。
事实上,我国也早已经认识到NOx污染物排放的问题。1982年4月6日, 国务院颁布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82) , 并于1982年8月1日起实施,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规定了NOx 的浓度限值日平均排放标准。1996年修订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 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区的地理、气候、生态、政治、经济和大气污染程度, 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类。另外还特别规定NOx 的浓度限值。1996年国家环保局修订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 , 在本标准中首次规定了NOx排放量标准限值, 规定1997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待审查批准的新、扩、改建火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固态排渣煤粉炉NOx 排放质量浓度不得超过650 mg/m3。2003年12月23日发布了进一步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 2 ] ,随着国际环保压力的增,GB13223目前也正在修订中,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格的趋势不会改变。作为首都北京市还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 139—200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于奥运会的影响,新标准中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非常低。标准划分了2个时段,第I时段是2008年6月30日之前,第Ⅱ时段是2008年7月1日之后,标准规定在用电站锅炉在第I时段NOx 排放量不得高于250 mg/Nm3 ,第Ⅱ时段NOx 排放量不得高于100 mg/Nm3[ 3 ] ,而新建、扩建、改建机组不分时段均需达到100 mg/Nm3 的NOx 排放指标,这一标准要比国外的要求还高,这说明我们国家对NOx 排放的控制还是非常严格,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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