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治理案例|邢台清河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更新时间:2020-07-22 14:42
来源: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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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0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邢台清河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是园区第三方治理案例,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示范意义。
案例概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2015年3月,邢台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本案例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了《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投资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投资1500万元,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和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服务期限20年。案例实施当年出水水质既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年减排COD 524吨、氨氮35吨。
案例模式与特点
本案例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ROT(改扩建-运营-移交)模式的典型代表,通过污水处理厂的改造优化和采用智能排水管控系统,既实现了园区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和有效监管,又从技术手段上保障了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收费权益,对类似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 园区污水处理厂ROT(改扩建-运营-移交)模式。本案例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ROT协议,在污水处理厂改造中增加了水解调节池、高效澄清池和臭氧脱色等工艺单元,优化了处理工艺路线、提高了耐冲击负荷,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第三方服务机构还对园区主要排污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延伸开展了设计消缺、工艺参数优化、设备置换维修等技术改造和委托运营,既拓展了其盈利空间又保证了来水预处理效果。
2. 智能排水管控系统。园区内企业排口均安装排污总量自动监控系统,便于环保部门在线监测COD、氨氮、总氮、总磷、流量等指标,并可对超标水样自动留样和远程取样。当在线仪表检测到出水指标超过设定值或超过环评批复水量时,出口电动阀门自动关闭,将水回流到企业废水池重新处理,确保企业无法外排超标污水。排污企业通过IC卡充值缴纳污水处理费,当污水排放超过所购排放量时,控制阀门自动关闭,污水无法外排,有效解决了排水收费难的问题。
经营/管理/服务模式创新
IES模式是一种以防控环境风险、改善工业园区水环境为目标,覆盖工业园区污水产生、治理和回归水环境全流程的一体化综合服务模式。相较于传统的园区集中式水污染治理,IES模式从工业治污领域的全局视角和价值理念出发,注重各个独立业务单元和分支领域间的有机联系与整合,不仅注重流程管控,更加关注问题解决的成效,以形成不断优化的反馈机制。
(IES服务模式)
IES模式建立适合政府采购的环境公共服务。IES强调风险控制,它以充分调研、试验、评估工业园区水环境为前提,结合园区水环境治理特点进行了梳理与总结治理痛点和需求,它以系统性眼光审视痛点、识别风险、梳理脉络,在空间上通过上游企业排污管控和技术升级(上游企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水厂)、河道监控(下游水体)的建立以及收费机制的保障等具体措施,围绕服务理念、商业模式和技术支持三个方面进行持续性创新与实践,重塑服务形态,促进环境管理的价值转化,并最终实现管理、技术和财政三方面可持续的治理目标。
(政府、园区企业、中持水务分工)
1.IES服务模式创新——管理可持续
建立园区企业排水档案。实施一厂一策的差异化管理、精准服务和管控。档案内容包括企业生产情况、排污特点、重点监控点取样情况、排污记录及分析等。
建立环境协管制度。政府明确企业排污标准并对其进行监督,同时授权中持环境协管人员定期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取样分析、比对测试,据此对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书面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杜绝偷排。
一厂一管,对企业排水实施在线总量控制。要求园区内主要排污企业拥有且只有一个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排污口。同时,要求企业安装排污总量自动监控系统。当出水超过设定值或超过环评批复规定时间时,智能排水管控系统自动关闭,企业无法外排超标污水。
2.IES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可持续
对上游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依托在废水物化处理、生化处理、污泥处置等方面的多项专利技术,中持对园区主要排污企业的污水处理站实施了包括设计消缺、工艺参数优化、设备置换维修等在内的工程改造。并逐步对这些企业的污水预处理站进行专业化委托运营,减少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冲击影响。
建立“企业-污水处理厂-河道”三级水质在线监控系统。主管部门通过三级水质监控对企业排污、管网重点污染物排放、污水处理厂运行、丰收渠水质等情况实时监控和水质水量双向控制。目前,已实现企业排污控制与清河IC卡总量控制系统监控中心对接。
(在线监控系统)
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ROT模式改造。2015年3月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清河开发区管委会签订ROT协议。针对污水处理厂现状和问题,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了详细的技术改造方案,在污水处理厂改造中增加了水解调节池、高效澄清池和臭氧脱色等工艺单元,并组织工程实施,目前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调整企业排放部分标准。园区适当放宽生产企业的色度排放要求,对于目前臭氧和次氯酸钠可去除的黄色水,可要求企业不进行脱色直接排到污水厂统一处理。对于红色水,仍要求企业进行预处理处理。
(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厂脱色装置)
加强管网河道监控,优化丰收渠环境。将污染段内废水通过管网回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底部淤泥进行了清淤,随着对排污企业的严格排污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运行,丰收渠河道整治的效果凸现,河水水质已经明显变清。
(丰收渠图片)
建立污泥等有机废物集中处理中心。由于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泥,经过传统压滤脱水后含水率仅能降低到80%左右,无法满足填埋场处置的要求。中持已向清河县政府提出了建设污泥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方案,对清河县内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集中碱性稳定干化,干化后产品可做为路基土、填埋场覆盖土等使用,实现资源化利用。
3.IES服务模式创新——财政可持续
推动建立健全排污智能收费体系及预售排污权保障机制。将收费重点转移到供水环节,融合成熟的智能水表和远程管理技术,根据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用水情况,确定相应的排污量,预售排污权,采用单因子超标付费制度,解决了排水收费难的问题。
排污企业通过IC卡充值缴纳污水处理费,当污水排放超过所购排放量时,控制阀门自动关闭,污水无法外排。截止2015年10月,所有涉水企业的IC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清河IC卡总量控制系统监控中心)
治理效果
本项目的治理效果分为三部分:上游企业管理效果、丰收渠治理效果、污水厂改进和运行效果。
1.上游企业管理效果
清河县环保局要求园区内主要排污企业拥有且只有一个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排污口。同时,要求企业安装排污总量自动监控系统。当出水超过设定值或超过环评批复规定时间时,智能排水管控系统自动关闭,企业无法外排超标污水。目前,清河开区污水厂上游48涉水企业已经完成安装排污总量自动监控系统,排水水质、偷排、漏排现象明显得到改善。通过对比发现,污水厂进口污染物浓度稳定。
A(改造后2年内数据)B (改造前2个月数据)
(污水厂进水氨氮对比图)
2.丰收渠治理效果
将污染段内废水通过管网回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底部淤泥进行了清淤,随着对排污企业的严格排污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运行,丰收渠河道整治的效果凸现,河水水质已经明显变清。
3.污水厂改进和运营情况
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厂设计规模2万吨/天,接纳园区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改造前,污水厂内现有处理工艺缺乏针对性措施,污水厂内生物处理单元处理效率低/不能正常运行,出水COD、色度等考核指标不达标。针对污水厂缺陷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的技术和工艺流程见图19,改造后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5年,清河县通过实施工程已完成减排削减COD 524吨、氨氮35吨,超额完成了邢台市下达的削减COD 78.52吨、氨氮21.8吨的任务。
A(改造前出水色度) B(改造后出水色度)
A(改造后出水氨氮浓度(mg/L) B(改造后出水COD浓度(mg/L)
(污水厂改造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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