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S高效环保节油效果理论分析
来源:北京天虹百代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阅读:2887 更新时间:2012-03-30 11:47LZS高效环保节油效果理论分析
假定图示大分子团为正六面体,由于本专利采用的共振技术,使燃油大分子团崩解,一分为二,此时的总面积为原正六面体8/6=1•33倍,假定再崩解一次,即二分为四,则此时的总面积之和为原正六面体面积的10/6=1•67倍,此时可以认为燃油分子与空气(氧分子)的接促面积分别增加了1•33倍和1•67倍,从理论上讲此时燃油的燃烧速度可能分别增加1•33倍和1•67倍,这就为燃油在发动机汽缸里迅速充分燃烧提供了充分条件,最终导致发动机动力充分提高,这里只能是充分而不可能是无限。
图1,发动机汽缸示意图,燃油燃烧的热能转换为动能推动活塞运动做功,W=F•S,式中S—为活塞运动的行程常量,F—推动活塞运动的力为变量。
图2,发动机汽缸里燃油燃烧速度示意图,其中V1—经LZS节油器处理过燃油燃烧速度曲线,V2—电喷车燃油燃烧速度曲线,V3—化油器车燃油燃烧速度曲线。
图3,发动机汽缸里推动活塞运动平均动力示意图,其中F1—经LZS节油器处理过的燃油燃烧产生作用于活塞上的力,F2—电喷车燃油燃烧产生作用于活塞上的力,F3—化油器车燃油燃烧产生作用于活塞上的力。
内燃机为热机,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能量转换和守恒定律,这里指的是能量转换过程的守恒,而不是能量的本源;和牛顿第二定律,F=ma,式中F—燃油燃烧产生的热能转换为作用于活塞上的压力,m—在燃油燃烧产生热能转换为机械能作用于活塞再通过连杆曲轴等一系列转换,最终转化为推动汽车运动的动力,它始终没有变化,从广义上讲,根据微分形式的不变性,而以上三种情况(安装LZS节油器车;电喷车和化油器车)也是如此,它可以作为一个质量的当量,标量,常量处理,a—加速度,它是一个变量,首先a=dv/dt,式中v—燃油的燃烧速度,dv/dt,即燃油的燃烧速率,它与当量m的乘积:ma=F,这就是说欲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欲提高节能减排,就必须设法提高发动机汽缸里燃油的燃烧速度,即燃烧速率,这就是本发明专利的核心技术。我们认为上述的解释是有一定道理的,有怀疑也不要紧,先放到一边,碍不了大事,专利技术作为实用技术,首先应该进行严格试验,核查LZS节油器到底有没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如果根本没有,一切解释都是废话,如果证明LZS节油器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值得推广应用,我们能给出严格的理论根据,因为实践是第一性的,任何理论都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实践必须在严格的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这方面必须严谨从事。
如产品说明书所述,“本专利技术是采用载体材料产生足够强的辐射场作用于燃油,并发生共振,致使燃油大分子团迅速崩解细化提高了燃油的燃烧活性,使燃油在发动机汽缸里充分燃烧,是在增强动力的情况下获得最佳节能和降低污染效果”,其中的“燃烧活性”指的就是燃烧速度或速率。假定LZS节油器作为解决机动车节能减排技术方案之一,若在北京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北京的机动车排放污染将低于西雅图,成为世界空气质量最好的大城市之一,若在全国大规模推广应用该专利产品,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将由目前的5000多万吨降低到1000万吨以下是完全可能的,那时我国将是世界机动车污染排放最低的国家,该项目最大优势还在于它的节能效果会使车主在较短时间内收回购买节油器的投资,随着运营时间增长还会给车主带来很可观的收益,所以车主是最大受益者,会自愿采购本节油器,而环保效益等于向社会的无偿奉献,国家根本不需要为机动车节能减排进行大规模拨款,去报废车辆,对本项目只需按国家的产业政策给予必要支持就够了,必须指出,首先要对该产品进行严格的公平公正的试验验证,在此基础上再决定下一步工作就非常容易了,当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发达国家间竞争的手段,请参阅《大国的较量》(吴海民著),目前全世界有超过10亿辆汽车,我们很可能为此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