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美协管沉淀池
1.设计流量
沉淀池的设计流量与沉砂池的设计流量相同。在合流制的污水处理系统中,当废水是自流进入沉淀池时,应按最大流量作为设计流量;当用水泵提升时,应按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作为设计流量。在合流制系统中应按降雨时的设计流量校核,但沉淀时间应不小于30min。
2,沉淀池的只数
对城市污水厂,沉淀池的只数应不少于2只。
3.沉淀池的经验设计参数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如无污水沉淀性能的实测资料时,可参照经验参数选用。
4.沉淀池的有效水深、沉淀时间与表面水力负荷的相互关系,一般参照设计规范。
5.沉淀池的几何尺寸
沉淀池超高不少于0.3m;缓冲层高采用0.3—0.5m;贮泥斗斜壁的倾角,方斗不宜小于60o,圆斗不宜小于55o;排泥管直径不小于200mm。
6.沉淀池出水部分
一般采用堰流,在堰口保持水平。出水堰的负荷为:对初沉池,应不大于 2.9Us·m;对二次沉淀池,一般取1.5~2.9L/s·m。有时亦可采用多槽出水布置,以提高出水水质。
7.贮泥斗的容积
一般按不大于2日的污泥量计算。对二次沉淀池,按贮泥时间不超过2小时计。
8.排泥部分
沉淀池一般采用静水压力排泥,静水压力数值如下:初次沉淀池应不小于 14.71kPa(1.5mH20);活性污泥法的二沉池应不小于8.83kPa(0.9mH20);生物膜法的二沉池应不小于11.77kPa(1.2mH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