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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企业为何敢于违法复开

来源:谷腾水网 时间:2008年2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林业纸业公司肆意排污,使美丽的荔江河变得臭气熏人。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陆兵曾专门对此厂做出“停产整顿,公开曝光,挂牌督办”的批示,然而不到20天,企业又再次开工,污染依旧。而企业法人张芳德则公然宣称:主席批示是批示了,他不可能天天到荔浦来守着我这个厂吧?况且他现在已经下台了。 

        连区政府主席的批示都可以当作一张废纸,我们可以看到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是多么的嚣张,原因何在?

        首先,不可能天天到我这看我这个厂,表明了这位负责人应该是对当地政府领导以及他们办事方式的非常的了解,就因为政府不会天天来监督他,所以他才敢、才有机会钻空子。这里我们也许会有其它疑问,广西自治区的区政府主席是不是亲身来视察过,他是不是真正了解这个企业给当地的环境以及人民的生活甚至地区以后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多大的危害。如果他亲眼看到了,而不只是听听下级官员的汇报,也许就不仅仅是做出一个“批示”,而是派专人来监督和整治这个荔江河污染的源头,这可以说是这位负责人胆大妄为的重要原因。

        其次,说区政府主席已经下台了,这集中体现了这位负责人的对于政府权威的藐视,这是对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一种公然藐视和践踏。区政府主席的批示是仅仅代表他自己吗?他代表的是中国政府,更是代表了被污染地区的广大人民,这种企业负责人政府还能容忍吗?这种企业政府还能继续支持吗?

        最后,我们还了解到,因为该企业是当地的一个比较大的企业,每年上交的税款有1000多万,这就造成了当地政府对其的依赖,也成了它的保护伞,助长了其嚣张气焰。但殊不知与当地农民因污水造成的农作物经济作物减产,居民患病增多,旅游环境遭到破坏这些损失哪个更严重?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

        1、国家的政策法规还是不够严厉,不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2、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出台后,相关的领导以及下级人员执行力度不够,没有进行专人专

        3、地方政府为虎作伥,地方政府重经济轻环保、职能部门的失职加上张芳德本人对环保的轻视,这三根“支柱”顶起了污染企业的腰杆。

        一位法国游客见此污水肆意排放、烟囱浓烟滚滚、行人掩鼻而行的情景曾经大为惊叹:桂林山水间竟然还有这样的污染,这若是在欧洲,政府官员是要引咎辞职的,企业主是要坐牢的。可见,我们国家对于这种污染企业的整治是多么的不够。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并有望于本月底出台。企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对单位给予处罚外,还可对直接负责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50%以下的罚款。另外,为了公平处理水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追加了水污染损害第三人赔偿责任。这会大大加强国家对污染企业的监力度。除此之外,我们的政府一定要把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深入的调查,广大的群众老百姓也要勇于揭发,各级地方政府全力的配合,严格审查,一旦发现违规企业及个人,决不姑息,定要严惩不贷。只有抑制了污染的源头,我们才不会走上先污染、再治理这样耗时、费力的老路,才能使我国经济健康向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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