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装备要抓机遇“慎”对挑战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国务院于9月10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我国未来5年大气污染防治勾划出一幅明晰的路径图。
《行动计划》中明确列出了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行动计划》中的环境改善指标是一个比较高的指标,同时都是非常明确和具体的目标,显示了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决心。就目前国内大气环境的现状而言,大气污染治理是长期的过程。我国目前面临的大气污染问题是发达国家从来没有面临过的,必须认识到治理的艰巨和难度,这意味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着非常重的任务,同时也给国内环保装备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迎来新机遇
《行动计划》中指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其中特别强调了“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由此看来,国家进一步坚定了加大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力度的决心,同时明确把加快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除尘改造放到了重要位置,并提出了新的特别排放限值,为大气治理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就目前国内脱硫、脱硝、除尘市场来看,脱硫、除尘设备五花八门,并且技术参差不齐、良莠不齐,而脱硝技术近年来刚刚兴起,并非十分成熟,许多环保项目并未设置脱硝设施。随着《行动计划》的出台,国内一些重点行业现有部分简易脱硫、除尘设备无法达到新的排放指标,必然要对现有的脱硫、除尘设备加大力度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以及增设脱硝设施。预计在今后的几年内,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和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需求量将出现大幅增加,而高效的脱硫脱硝装备及各种脱硫剂、催化剂将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除尘领域,各种高效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仍然是市场的主流产品;在环保监测仪器方面,随着国家对PM2.5的治理和监控,国内PM2.5监测仪器等产品将有良好的销售前景,这就为环保装备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环保装备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积累造成的,如果不从经济结构的源头控制污染问题,单纯依靠末端治理缓解环境压力,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动计划》提出了我们治理污染的重点,强调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多管齐下,来落实节能减排的策略。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落后产能的淘汰和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搬迁、改造,大量能耗高、效率低的环保设施将被淘汰,许多技术先进、高效节能环保装备有望受到市场的欢迎和青睐。国家将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环保装备企业进行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创新与产业化应用。
就目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装备企业来说,除了少数企业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大多数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较弱,甚至只是简单模仿、来图加工。《行动计划》的出台,不仅给环保装备企业带来机遇,同样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环保装备企业结合国内具体情况,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开发出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例如我国湿式电除尘技术、移动电极电除尘技术、低低温电除尘技术、电袋复合除尘技术等一批除尘新技术在近年来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PM2.5的治理有着突出的优势,预期将会得到广泛应用。同时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一些先进的大气污染治理新技术有望得到开发和应用。
环保装备经济性备受关注
《行动计划》提出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不同时段开始执行的要求,特别强调了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目标,钢铁行业的废气治理将承受较大压力和面临新的挑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重点钢铁企业中有近4成钢铁企业在重点防控区内,加强钢铁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对于整个《行动计划》目标的落实将有显著的成效。届时,钢铁企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和重污染企业的搬迁、除尘改造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许多钢铁企业为了避免因为环保不达标而被淘汰的命运,必然加大环保投入改造力度,这对于为钢铁行业提供服务的脱硫、除尘类相关环保企业,将是利好消息。
钢铁行业的大气污染源主要分布在原料、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处。经过钢铁企业和从事钢铁环保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钢铁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有了长足的发展,其中高炉煤气干法除尘、转炉一次烟气干法除尘、移动电极电除尘、湿式电除尘等一批先进技术已得到广泛应用,各种烧结脱硫技术也开始得到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而《行动计划》的出台,使钢铁企业面临更大的环保压力。因为对利润微薄的钢铁行业来说,要降低钢铁企业的污染指标必须依靠较多的甚至较昂贵的环保设备,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加钢铁主业的生产成本。因此,节能、高效且性价比高的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将是钢铁企业的首选。由于国内各钢铁企业原料来源、冶炼工艺、工况条件等千差万别且变化多样,环保装备企业在开展钢厂污染治理项目时,应针对所要达到的排放标准、场地条件、工况条件、原除尘设备状况、烟气治理系统(含脱硫、脱硝系统)等进行全盘分析和考虑,根据钢厂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提供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环保装备企业应充分发挥开拓创新及自我完善功能,从降低一次性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宗旨出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技术;对于国外的先进技术,不能全盘照搬,应进行消化吸收并加以改进,使其更适合我国的操作环境和实际工况。
呼吁政府加强支持与监管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十一五”期间,火电脱硫电价政策的出台,极大地促进了燃煤电厂脱硫的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国内脱硫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对电厂削减污染物排放具有重大推动和关键性作用。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出台了火电脱硝、除尘电价补贴政策,再次提高了燃煤发电企业的脱硝积极性,使得火电厂烟气脱硝进程被迅速激活,脱硝容量稳步增长,烟气脱硝产业迅速壮大,“十二五”时期的火电脱硝市场被进一步看好。这是我国治污减排政策的重大创新,是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的有力保证,将对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产生积极有效的作用。
而对于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政府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这些利润微薄的行业来说,脱硫脱硝等装备的配备无疑又增加了生产成本,一些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这对推动这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会有一定的影响。建议政府根据行业特点出台相应的政策,以促进这些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带动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
另外,政府应加强各污染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进行监管;对新上项目进行环保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一些落后的、高能耗的环保设备应加以限制和淘汰,真正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才能使《行动计划》得以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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