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事权上收拓宽运维市场空间 第三方龙头企业将先受益
更新时间:2015-08-10 10:2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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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箭在弦上
2015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环境监测事权为何全部上收国家?
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
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段时期以来,频频曝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环保部监测司副巡视员刘舒生2015年6月在“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大讨论时建议,应该将空气、水、土壤的监测事权上收到中央本级。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环保部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国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的专项检查,目前已经完成24个省区市的自查自纠和24个省区市、64个城市约200余个空气自动站的交叉检查,有效促进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改善。
另一方面,为从制度层面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2015年年底前,此办法及其配套办法将正式出台。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国家后,能够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通过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
环境监测机制如何改革?
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2015年上半年,环保部在环境监测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环保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据悉,今年下半年,环保部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包括任务分工、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等。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了“十三五”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并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在吉林省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透露,“初步考虑,2015年年底前,争取完成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2016年,同时推进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到2017年底,争取完成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
“监测事权上收”龙头监测企业将受益
国控点位监测事权上收国家之后,预计将由国家监测总站将国控点位监测项目打包、进行招投标,将第三方监测运营维护市场全面打开。监测事权上收之后,国控点位招投标必将对入围企业严格要求,拥有先进监测技术及产品、注重研发、具备资金实力兼并收购优质企业的龙头企业将率先受益“监测事权上收”。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数据,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产业规模159亿元,运营维护市场占环境监测市场仅10%;国控点位占比相对较小(以北京空气质量监测为例,国控监测点12个,市控监测点35个,国控点位占比26%),且国控点位在监测事权上收前即已有部分交由第三方运营维护,因此监测事权上收之后并不存在市场空间急剧放大趋势。但是确定的是:市场竞争格局将会变化,龙头企业基于其产品、技术、资金、品牌等实力将会在国家第三方环境监测运营维护招投标中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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