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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更新时间:2024-04-23 10:31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 秦超 阅读:1225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这是一部符合湖州发展要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4月18日,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在北京举行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会上表示,《条例》必将为湖州市更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法治轨道。

据了解,《条例》共十章七十九条,包括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多方面工作,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国之大者”,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重要问题释义》提到:《条例》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整体带动地方生态文明法规体系的迭代升级,助力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高位运行、跨越发展、走在前列。

“法言法语”护航生态环境治理

良法是善治的保障。“我们深刻认识到,推动生态治理关键要由‘事’向‘制’迭代跃升。”发布会上湖州市委书记陈浩表示。

这一点是湖州市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2014年5月30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批复了《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两年后,湖州颁布实施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地方法规《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在这部“龙头法规”带动下,湖州探索构建立法、标准、体制、数智、文化“五位一体”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11部,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等12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赋予了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随后,湖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分别就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决议和决定。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地方立法,将《条例》列为2023年一类立法项目。

“原有的‘龙头法规’有不少条款已经滞后,难以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迈入新征程,面对更加复杂和艰巨的任务,与时俱进地更新制度化手段,十分关键。

新目标新定位、新征程新实践,此次《条例》的制定是对2016年《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的迭代升级。

发布会上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贤龙介绍,《条例》制定过程中,各参与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研究党中央、省市委的相关重要文件,努力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广泛收集各地各方面意见建议600余条,在立法中察民情、聚民智,着力将“群言群语”提炼为“法言法语”;始终把握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矛盾,把解决问题的原则、思路、方法梳理为“法言法语”。比如,“碳效码”“以竹代塑”、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共同体等近些年知名的“湖州经验”,此次《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就将其固化在了法律条文里。

“《条例》立足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认真总结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实践,聚焦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炼总结规律性认识,上升为具有普遍规范意义的地方法规,对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为国家立法积累实践经验也具有积极意义。”吕忠梅表示。

“龙头法规”发挥引领促进作用

良法也是善治的前提。发布会上,陈浩用九个“湖州之美”(自然生态之美、经济发展之美、开放自信之美、地方人文之美、社会和谐之美、民生幸福之美、政治清明之美、干部勤廉之美、大众奋进之美),描绘出了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美好图景。

在《〈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重要问题释义》中提到,《条例》作为湖州市生态文明领域综合性、基础性、引领性的地方性法规,在湖州市生态立法体系中,起到了“1”的“龙头”作用。

“促进条例,有柔性引导、倡导为主和正向激励的特点。”发布会结束后,中国环境科学环境法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钭晓东在接受采访时说,《条例》从城市发展层面,从实现高品质生活、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层面,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问题。

根据《条例》,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是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质量发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高标准示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水平呈现,具有创新性、包容性、引领性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其中,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分别提出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和暗夜星空保护工程;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将低碳(零碳)园区、工厂、农场、零碳能源、零碳交通等前瞻性理念入法;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设置了生态占补平衡制度等探索性规定,等等。

“湖州市用足用好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上行使立法权限的规定,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吕忠梅表示。

在宋代,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在今天,湖州正朝着“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美好图景不断前进。

“湖州将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条路走下去,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赋予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使命任务,更好发挥全球唯一的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发布会上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洪湖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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