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将分级审批
更新时间:2008-12-19 08:3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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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17日透露,该部正在对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据悉,环境保护部已经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修订草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规定、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部分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遵循“坚持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审批”的思路,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原则,修订了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辖区内分级审批规定的参照原则,并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目录作出了具体规定。
他透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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