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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污水处理厂警报:费用缺口700亿

更新时间:2008-04-02 08:3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阅读:560 网友评论0

   “按照目前征收标准,到十一五末污水处理费缺口将达700亿。”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担忧地表示。

  4月1日,傅涛在“2008城市水务战略论坛”上做出上述预测。国家环保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相关官员参加了该论坛。

  不惟污水处理费缺口是个难题,未来新增加的数千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也令水务界人士颇伤脑筋。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资金需求达两三千亿元。

  让人欣慰的是,全国工商联等计划发起成立一只500亿元的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正提交国家发改委审批。

  处理费缺口700亿

  傅涛指出,江河污染等三大污染源治理工作上,只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突破较大。

  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也表示,污水处理化学需氧量下降了34%,污水处理率预计达到70%,这是城市供排水工作对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的巨大贡献。

  在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下,地方政府纷纷以污水处理作为突破口。不少地方政府通过硬性规定,将城镇污水厂建设和污水处理率与地方干部的政绩挂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透露,从1998年到2008年,中国污水处理量和处理规模在10年期间都有迅速增长。

  我国污水处理“十一五”的目标是重点省会城市处理率要达到80%;一般城市要达到60%到70%;县城则要做到60%。李东序认为,按照目前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完成“十一五”计划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李东序称,当前污水处理工作的主要难点是,县级及村镇还没有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率几乎为零。在推进“十一五”污水处理工作上,李东序认为应该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加快县级城市及以下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另外,污水处理费征收比率较低也是个难题。傅涛表示,目前已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仅一半左右,污水处理费征收比率也仅在67%左右。

  按照目前的污水厂建设速度,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将使污水厂规模达到3000座左右,按照处理能力500亿立方米左右计算,每吨处理费1.5元计算,污水处理费大约需要750亿元,但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规模只有40-50亿元。

  从目前征收标准和征缴水平来看,短期内污水处理费征收规模不会出现大幅度上升,因此到“十一五”期末,污水处理费缺口预计将达700亿元。

  破解征收难题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各省将在5月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数据。由于城镇污水治理可在短期内完成减排指标,各省都在完成“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上表现积极。

  但傅涛认为,在县级及以下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需要考虑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

  以刚提出“县县建污水厂”工作目标的湖南省为例,2007年以前该省已建设的17座集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运行能力为127万立方米/天。2007年1-6月份,仅有14座污水厂正常运营,平均运行天数为161天,平均处理能力为63万立方米/天,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47%。尤其是2006年新建的8座污水处理厂中,就有3座没开机运营。

  造成湖南污水处理厂开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征收不足。截至2005年底,湖南征收污水处理费每吨为4毛钱,低于全国每吨6毛钱左右的平均水平。另外,该省还有7个县级市按照2毛钱标准征收,还有汨罗等8个市未开征。

  河南的情况与湖南类似。2007年9月,河南省政府上报节能减排工作指标时指出,2007年全省计划建成污水处理厂38座,截至7月份基本建成4座。但已建成的水厂由于管网不配套、辅助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实际运行负荷率只有40%,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只能“晒太阳”。

  只有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目前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1.2元/吨,在全国属于比较高的水平。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可以弥补新增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问题。

  目前,污水处理标准和饮用水标准都在不断提高,标准提高带来污水处理费用的增加。傅涛预计污水处理费会进一步提高,但如何提价,却是地方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

  随着污水处理厂大规模建设和处理量的提高,此前一个一直被忽视的问题浮现出来——污泥处理。

  由于每处理一吨污水就会产生相应的污泥,而污泥处理费至今没有征收。随着县、乡、村污水处理进入管网,相应的污泥处理量也会加大,在不开征污泥处理费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会更高。

  资金与运营困境

  除了上述处理费征收等问题,真正困扰污水处理的还是建设资金问题。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十一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需要2000-3000亿元资金。

  此前,多数地方政府依靠国债资金等筹措建设费,但污水处理厂后续运营管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却非县级以下政府所能负担。

  傅涛指出,县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城建费等费用开支,地方财政收入也非常有限,向县级及村镇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难度无疑比较大。解决污水处理费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通用技术咨询顾问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昆介绍说,以前污水处理厂等水务设施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国债投资来建设,如今国债投资越来越少。而随着银行从紧性货币政策执行,银行贷款也愈发艰难。

  刘昆认为,最有效的环保投资方式就是发起产业基金,以私募投资的方式来扩大水务产业的投资渠道。

  据记者了解,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等机构正准备发起一只环保产业投资基金,预计规模在500亿左右,首发募集规模在200亿元。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资金以及商业银行资金都对该基金表示了浓厚兴趣,但目前还在等待国家发改委审批。

  “基金的成立需要国务院和发改委的特批。”刘昆说。

  傅涛告诉记者,对于庞大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来说,最难的还不是建设,而是运营。

  按目前水务行业通行做法,地方政府在污水厂建设完成后,喜欢整体以BOT等经营方式转让给民营资本,以转让资金接着去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

  这种经营模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污水厂的转让可能是“溢价转让”,转让过程不规范,导致未来污水处理费涨价;二是污水处理厂亏损或到期后,还要移交给地方政府去运营,届时地方政府没有大笔运营费用,势必难以应对。

  “在目前的价格、处理率等因素下,污水处理厂运营是赔钱的,这点政府要做好心理准备。”上述水务专家告诫。

  傅涛认为,解决县级以下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问题应该走城乡统筹、地区统筹的模式,目前湖北荆州等地已采取此种模式。

  但画地为牢的情形并不鲜见。按目前城乡规划规定,城市有“城建费”等环保投入,乡村则什么都没有。同时城市污水、供水设施只负责向本市提供供水和污水处理,没有义务向县级及以下地区提供服务。县级以下政府也完全可以拒绝地市级污水处理企业的供排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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