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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跨界污染区域 规划应先行

更新时间:2008-04-18 09:40 来源:中国环境报社 作者: 邱林 阅读:367 网友评论0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不见君,用君污染水。”一首被诙谐修改的古诗,反映了频频发生在江河流域的跨界水污染现状。当前,珠三角一些城市就深受污染之苦,除了天空灰霾加重、光化学污染等之外,水污染等环境问题给这一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考验。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年1月在广东省东莞市检查污染减排工作时,对又黑又臭的观澜河感到极为震惊。他表示,“没想到在珠三角这么发达的地区,还有污染这么严重的河流。这种河流污染在全国也是少见的。”
  
        据了解,深圳境内的观澜河、东莞境内的石马河两河上下相连,贯通已废弃的东江供水渠道,再接东莞运河,最后流入珠江口,绵延逾百公里,堪称珠三角的“污染奇观”。几年前,深圳、东莞有关部门虽然启动了治理措施,耗资数亿元,但迄今没有明显改观。为什么治理进程如此缓慢,两座经济发达城市耗资数亿元为何还治理不好一条河流?
  
        从事河流治理的政府官员和专家分析了跨界水污染目前存在的几大治理难题:其一,综合治理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其二,缺乏系统措施,分段治理效果差;其三,河流治理未纳入城市规划,遭遇重重阻力。例如,过去深圳、东莞城市规划里偏重于路网规划,较少考虑水网的规划,沿河两岸没有预留出足够的河流综合治理用地,不仅河流综合治理必须配套的截排污管道、巡河道、绿化带等无法实施建设,更为严重的是,连许多天然河道的行洪断面也被非法侵占,致使现在进行河流综合治理阻力重重。
  
        一般来说,国内江河流域的跨界水污染治理和现行的行政分割体制间不协调,是造成水环境质量总体恶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水资源是连续性的,而目前水资源实施的是行政区管理,两者之间的断裂势必造成诸多矛盾,增加了协调合作治理污染的难度,以致于跨界水污染问题成为难治之症。近几年来,珠三角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在治理跨界污染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书、党政领导环保政绩考核等,但仍然收效不大。
  
        地区之间的水资源保护问题应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而不是由某个单一因子可以决定的,当然环境保护问题也不是某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就可以解决的。水资源保护问题必须在一个更大的时间、空间上通过体制改革、技术创新,通过全社会主动、自觉参与来解决。虽然珠三角地区现在环境破坏的速度远远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但这一地区水资源保护的区域规划任务已经十分紧迫。
 
        我国现在有《城市规划法》,每个城市都会相应地做出近期、中期的城市总体规划,但是还没有《区域规划法》,也就是说当前的环保工作应当从简单的城市规划过渡到城乡规划,然后再进一步过渡到整个区域的统筹规划。这不能不说是水资源保护特别是跨界水污染治理的一个制度缺陷。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少环境问题,其病因就在于各个城市之间不互相联动、环保程序倒置。
  
        要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区域规划先行。某一个大的区域例如珠三角江河流域可以优先从区域的整体角度考虑,各城市之间互通各自的优势和劣势,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政策安排,然后制订各个城市自己的环保规划。由于现在很多城市都是自己做自己的规划,一旦出现问题难以从整体上协调解决,所以跨界水污染治理策略应该首先从区域角度强调统一规划,加强各地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从而形成统一规划、分部门实施、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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