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不合格桶装饮用水厂家被立案查处
更新时间:2008-07-28 08:38
来源:中新浙江网
作者: 姜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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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公布了2008年温州市桶装饮用水抽检结果。温州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所已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并对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
据悉,此次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共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182家,并对113家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进行抽检,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合格率为72.57%。其中有11家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检出不合格产品,并已被立案查处。这11家厂家为:温州市五云山饮品有限公司、温州市利土矿泉水厂、温州市瓯海潘桥铸钦饮用水厂、温州渴望饮品有限公司饮用水分公司、温州市祥峰天然泉水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瑶溪昌源饮品厂、温州龙湾瑶溪国安纯净水厂、温州市龙湾天河思源一脉饮用水厂、温州市大川山泉水厂、温州市华盖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鹿城区临江金峰山太空水厂。
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消费者,购买桶装饮用水一定要到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商店。购买时和饮用前要对桶装饮用水进行标志标签及感官检查,水桶要晶莹透明、质感硬。生产日期、保质期应标注明确。瓶盖无松动,倒置水桶,应不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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