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太湖水环境监控统一平台
江苏省政府近日推出了《关于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决定加快建设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努力形成高标准、全覆盖、最先进的水环境监测网。
江苏省提出,到2008年年底,基本建成170个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和30个巡测站以及蓝藻预警监测系统、卫星遥感解译系统等,所建成的50个省、市、县和区域四级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监控系统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主体、统一平台的原则,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由江苏省环保厅统一发布。
江苏省政府明确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实现对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调水沿线、国控考核断面、行政交界断面和主要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的全覆盖,真正达到及时监测预警、区分污染责任、掌握排污总量、保障饮水安全。
江苏省政府还明确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建设的“四个统一”基本原则: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即统一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统一标准,分头建设,即统一制定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标准和规范,由环保、水利等部门及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站点性质,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统一主体,委托管理,即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所有权统一归省、市人民政府。省级投资建设的站点,由省有关部门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维护运营单位,实行委托管理;统一平台,资源共享,即制订数据收集、传输、处理的标准和流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江苏省成立了由省环保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定期召开会议,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检查项目建设质量,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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