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探索在华中长株潭城市群实现“环境同治”
为使环境管理突破地方“各自为政”的藩篱,中国探索在中部最大的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实现“环境同治”,率先建成生态宜居城市群,避免“上游污染,下游遭殃”的情况再次发生。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蒋益民18日在中国环境保护部、湖南省政府、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主办的“2009’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上宣布,要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长沙、株洲和湘潭城市群环境统一管理,形成有利于长株潭城市群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框架。
蒋益民在阐述这一构想时表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株潭环境同治协调机制;基本理顺长株潭城市群统一的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长株潭城市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框架;基本建立政府官员的环境资源问责制度;基本建立形成环境保护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框架。
18日,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还与湖南省省长周强签署协议,双方将在开展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工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长株潭城市群率先走出一条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社会和谐稳定的城市群发展道路。
周生贤表示,环境保护部将按照协议全力支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长株潭城市群要勇于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努力为转变发展方式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积累经验。
长株潭城市群是华中最大的工业聚集区之一,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相对严重的区域。3座城市沿长江支流湘江呈“品”字分布,株洲霞湾港下游6公里左右、湘潭竹埠港排污口下游16公里左右就是下游城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过去,在无统一监管和环保规划的情况下,湘江多次遭遇污染。2006年1月,由于水利施工不当原因导致株洲冶炼厂含镉废水排入湘江,长株潭三市河段金属镉浓度严重超标,湘潭、长沙两市水厂取水口水质受到污染。
环保专家认为,长株潭3市的高度相关性,必然要求将3市作为一个整体的环境单元,进行环境同治。2007年底,中国政府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境同治”是这一改革试验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之一。
湖南省环保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探索下,近年来随着株洲冶炼厂铅烟气治理、株洲霞湾污水处理厂、湘钢高炉废水治理、湘潭电化废水治理、长沙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长沙垃圾卫生填埋场等一批环保项目的相继建成,长株潭3市“环境同治”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为扩大环境友好产业融资渠道,蒋益民表示,湖南省将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合资经营和参股等形式积极引进外资;支持民间资金投入环境友好产业,鼓励以投资、参股、承包、托管等形式参与污染物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营。
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沙办公室项目官员韦宝玉认为,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进行环境同治,不应局限于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水质,更应该还湘江于自然河流的状态,恢复流域内的植被和生物多样性。
他表示,“环境”这个词的内涵丰富,不仅仅是空气质量,水资源清洁度的问题,更应该是生态区域的问题。生态区域就包括鱼鸟等区域内的所有生灵,以及泥沙、滩涂、湿地等等多个方面,应该从大的生态角度去谈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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