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发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发展规划 涉7个领域
记者30日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共涉及两个层次七个领域。
据介绍,《规划》立足于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宜居城市的特点和定位,在分析北京市环境状况、存在问题以及环境管理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确定了未来几年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发展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地方环保标准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根据《规划》,北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可以概括为两个层次七个领域。两个层次是指以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的强制性标准和指导环境管理的技术规范为主的推荐性标准;七个领域是指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土壤与场地、噪声与振动、放射性、电磁辐射等七个环境要素领域。在目前北京市已有地方环保标准26项的基础上,从现在起至2012年,计划制修订地方环保标准44项(其中强制性标准35项),从而建立比较完善的、具有首都特色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
近年来,尽管经过大力度的环境污染治理,北京市环境状况得到了较大改观,然而由于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给环境带来沉重、持续的压力,目前北京市以大气和水为主的环境质量距离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还有相当的距离,污染物进一步减排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此,《规划》针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和非道路动力机械排放控制、公共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改善等当前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瓶颈问题,以及生活垃圾填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群众关心和投诉的热点问题,制定严格的地方环保标准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地方标准的技术水平要求与本市污染物减排及环境质量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为确保各项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的落实,《规划》还从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污染治理和监测技术示范、加强环保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环保标准的实施体系与管理程序、做好环保标准项目计划安排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几年来,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北京市先后针对燃煤设施(电站锅炉和工业、工业炉窑)、机动车,VOCs排放源(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有机溶剂使用装置、油品储运销)、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等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修订、制定实施了23项强制性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形成全国最为严格的地方大气排放标准体系,为北京市持续污染减排、保障奥运空气质量发挥了技术法规的保障作用。在地方排放标准的实施推动下,相关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北京市制定实施了国际上最为严格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4大燃煤电厂合计2600MW机组完成了深度除尘、脱硫治理,并在全国率先完成脱硝工程;全面实施10个远郊新城燃煤集中供热规划并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和脱硫技术,撤并了一批分散小型锅炉房,达到“能源增产污染减排”的双赢;全市16条水泥生产线全部采用高效布袋和静电除尘技术;分别于2002年、2005年底、2008年3月在全国率先执行机动车新车国II、国III、国IV标准,新车、油品标准开始与欧洲接轨。按照汽油储运销排放标准要求,奥运前夕全市完成了1265座加油站,38座油库、1026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估算每年可削减油气排放2万吨左右,排放控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燕山石化公司积极贯彻《炼油和石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VOC排放治理,完成了苯酚丙酮氧化尾气、灌装工艺污染治理,以及1、2号装油站台油气回收改造项目,还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将轻烃介质泵、压缩机密封由单密封改为双端面串级密封,实施了炼油催化烟气治理项目,其大气污染控制在国内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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