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年底前基本建立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
更新时间:2010-07-19 11:4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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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16日发出的一份通知指出,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整治,2010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全省的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
据了解,对轻型汽油车的定期检测,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等城市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从2015年1月1日起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
据了解,浙江省规定定期检测可实行社会化服务,省环保厅负责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委托和监督性抽查。各级环保部门定期组织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比对实验,受理公众投诉。
浙江省政府还指出,吸取道路抽测和停放地抽测方法。道路抽测重点检测在城市道路行驶、明显可见污染物排放的车辆。停放地抽测重点检测营运车辆集中停放地或用车大户(拥有10辆以上机动车的单位)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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