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水源地污染治理亟待提速
自2009年海口市决定开展水环境治理,提出还市民一个水清河澈沟无味的环保目标以来,动作频频———建水泵引南渡江水进城,排污口截流并网,清理一湖四沟面源污染。但这些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取决于水源地整治是否成功。不可否认,我市部分乡镇的水源头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大量排污不合格的养猪场、养鱼场违规排放废水废料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不力等因素,成为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项工作的进展。
5月19日、 20日,记者赶赴现场,分别采访了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部分养殖户、龙华区水务局以及海口市环保局相关领导,共同探讨海口水环境整治良策。
大量毫无排污治理措施的养殖场建在河边,成了我市水源地污染的主要源头。 |
水源地目击 污水横流,动物尸体漂满水塘
在环保部门人员带领下,记者首先来到了城西镇苍东村。想象中,该村作为海口市中型水利工程———沙坡水库上游流经地应该山清水秀。然而,到达现场后映入眼帘的场景与想象大相径庭: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令人作呕。500米左右的乡村土路两边大小鱼塘、养猪场交错,一些细小的支流不断从这些地方流出,颜色乌黑浓稠,散发着强烈的恶臭。“其中的一些支流,直接流进了沙坡水库中”,在场的一位环保人员说。在一片鱼塘里,大量猪头、猪脚、内脏漂浮在水面上,一大群鱼在争相啃食尸体。在旁边的另一家鱼塘上还漂浮着猪、狗、老鼠、鸭子等动物的尸体,在烈日的暴晒下,有的已经肿胀发臭,一大群鲇鱼在贪婪地享受着“美食”。不远处的一家种猪养殖户准备生火做饭,一名女子将一大桶掺杂着塑料带、玻璃渣等杂物的生活污水径直排入了一条支流中,这条支流将汇入不远处的沙坡水库。
部分猪场养殖户 拆迁不搞“一刀切”
一位来自湖北的养殖户洪兵大倒苦水:他2008年来到这里建了个3000平方米的养猪场,总投资超过35万元,现养殖有500多头猪,年出栏量在1000头左右,在这一带算是规模很大的了。由于他之前曾在山西等地从事过养殖工作,深知道保护环境对于养殖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当初在此地建场的时候,他就购入了污水净化处理设备,并挖建了两级化粪池,每个池子容量在1立方米左右,这些举措可以有效地减少污染物对于水体的危害,并将沉淀下来的粪便作为肥料重复利用。环保人员对记者表示,洪先生的做法是科学合理的,尽管增加了成本,但是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利大于弊。当记者问及如果他的养殖场也属于拆迁范围会有何看法时,洪兵无奈地表示:他的养殖场在前几次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污染源调查复核行动中被遗漏,最近他接到通知,过几天会有工作人员来重新审查,所以现在还“前途未卜”。但是他希望政府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将他们这些排污工作科学合理,对水资源不存在严重污染的养殖场保留下来,而不是“一刀切”。
部分村民 加强养殖场环保监控
在该村采访的过程中,不少村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村民老黄告诉记者:苍东村地处比较偏远、荒凉的地区,村民以农产品种植为主,年平均收入并不高。该村大力发展养猪业后,逐渐成为海口市区以及周边市县的生猪肉来源地。这些养殖户会按时向土地租赁者和村委会支付不少的租金和税收,大大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状况。另一位村民陈阿伯也表示:种田种菜需要肥料,现在市场上农药化肥价格那么高,我们村有这么多的养猪场,每天会有不少天然肥料供应,并且远比市场价格低,这样下来能节省不少支出呢。几乎所有的受访村民都对记者表示,养殖场与村民是互惠互利的和谐关系,如果将其全部拆迁,每年会减少几万元的收入,希望政府能加强养殖场的环保监控,适当保留一些养殖场。
职能部门 整治困难多,压力大,但会努力做好
19日,龙华区水务局会同海口市环保局、海口市水务局召开会议,就该区范围内水环境整治工作进展及存在的困难进行解答。区水务局局长王立刚说,自去年12月份起,市环保局、国土局、区政府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龙华区金牛湖周边、美舍河段、沙坡水库等地的污染面源进行调查,确定共有257家污染源。此外,区政府还专门成立了污染面源复核组,多次对该区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复核工作,现在已经基本完成了丁村片区和金牛湖片区的复核。
针对记者首先提出的治理源头问题,王立刚表示,水环境整治困难多,压力大。首先是海口河道众多,分布范围较广。其中不少河道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如果分而治之,治理费用相当高,并且费时费力。即使治理好了,上游源头受污染出问题,所有的努力都将白费。今年我市各级政府也非常关注水环境整治活动,已经确定了三个重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市中心区水网动力工程;二是彻底实施市中心区334个入河入湖排污口截流并网工程;三是全面落实三库一湖四沟的面源污染治理。而这些工作能否顺利开展都取决于水源地整治是否成功。
针对被拆迁户普遍关心的拆迁赔偿事宜,王立刚表示,拆迁补偿标准是严格按照海口市政府文件来执行的。该文件规定:对于达不到环保、排污标准的养殖场所,2005年5月 26日之前建成的有合法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手续的,政府届时将邀请第三方评估单位按成本进行评估补偿。在此日期前修建的,但是没有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以及在此日期之后修建的一切养殖场所,无论是否具有上述证书,一律属于违法建筑将依法拆除。对于符合环保要求的,距离水源地500米之内的也要全部关闭;500米之外的则需要去环保、农业等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办。
王立刚同时表示,尽管现在遇到的困难不小,但是相关部门会努力将这项工作做好。下一步的工作重心还是需要反复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市民尽快意识到水环境整治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后世的工程。如果多次宣传未果,政府将申请走法律程序来寻求解决。
专家 互谅互助协商处理,有效立法是化解矛盾最佳手段
对于如何有效、合理地解决整治行动中的困难和矛盾,记者电话采访了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治库教授。张治库认为,政府从公共事业角度出发,大力整治水环境,是政府积极行政、为民谋福利的具体体现;而养殖户对职能部门的某些规定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无可厚非。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各方首先本着“互谅互助”的原则协商处理矛盾。职能部门应制订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切实保护养殖户的正当权益;而养殖户也应从大局考虑,体谅政府的一些难处。张治库同时认为,上述措施实际上仍是 “治标不治本”,解决此类矛盾最根本的方法还是通过有效立法。通过制订相关法律的形式来构建矛盾“缓冲地带”,既能有效抑制政府部门过多地采用行政干预手段进而激化矛盾,又能有效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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