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粉尘污染物排放指标公开拍卖
继2009年8月淄川区拍卖二氧化硫排放权之后,2010年1月17日,淄川将对区内矿粉企业的粉尘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拍卖。
淄川区有大大小小矿粉企业40余家,这些企业开采、破碎方式落后,扬尘污染严重,亟需通过提高、整合与优化升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如何实现矿粉企业的优化升级?淄川区制定了严格的指导原则。首先是总量控制原则,全区矿粉年产能控制在50万吨以内。其次按照区域集中建设发展的原则,在罗村镇布点8家矿粉生产企业,其它乡镇、街道、开发区不得建设矿粉生产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矿粉生产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对擅自建设矿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将实施环保“一票否决”。“谁排放,谁付费”,对粉尘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公开拍卖,取得粉尘污染物排放指标后,方可建设矿粉生产企业,具体办法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环保要求,矿粉生产不得使用石碾等落后工艺,必须使用工艺先进的雷蒙机或高压磨粉机。原料破碎、粉磨排放点必须安装高效大布袋除尘设备。必须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施。污染物排放执行淄博市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总量排污。物料采取仓储式密闭存放、厂区硬化绿化并配备洒水降尘设施,保证厂区内干净整洁。
此次公开拍卖是淄川区继二氧化硫排放权拍卖之后的第二次拍卖,对全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起拍价为5万元/吨,将于2010年1月17日10时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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