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的思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特别是白色(废弃的食品塑料袋)污染已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因农村生活垃圾没有一个固定的堆放处置点,人们只能在乡村道路、沟渠河道边随意露天堆放,这样做,不仅影响了周围的环境,而且一到春夏雨水时节,沟渠河道边的垃圾便被洪水洗刷冲入大江大河和湖泊,严重地影响了下游地区人民的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日长月久还会淤塞河道,给来往行船埋下不安全的隐患。造成上述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农村生活陋习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缺乏。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国家有具体的规定要求,但对农村垃圾处理几乎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有硬性的规定。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地方这一块的规定还处于空白的状态。
三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资金等原因的制约。目前我国垃圾收集和处理只覆盖到县城以上城镇,绝大多数农村的生活垃圾因资金无来源等原因都没有能够妥善收集和处理,所以导致农村四无〈无专职(或兼职)的环卫人员、无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无垃圾运输工具、无处理垃圾(或填或沤泡)的专用场地〉现象普遍存在。
“村容整洁”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是农村清洁工程的一部份,是一项有益于农民身体健康的长期性的公益事业和惠民工程,也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为加快这项工程建设并抓出实效,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环保宣传引导。首先应从普及环保知识着手,不断增强农村村民的环保生态意识,为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舒适的幸福家园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为保障农村环境提供坚强后盾。
三是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要采取“谁污染、谁治理、谁交费”和向农户收取少量的卫生保洁费的办法。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而且要逐年增加,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因地制宜、部门协作、科学收集处理。各级环保、发改、城乡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县、乡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还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办法。即交通运输条件好的地方,似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模式;交通运输条件不好的地方,可采用“户分类、组收集、村运输、乡处理”的模式进行。
五是建立量化考评督查机制,确保农村环卫整治实效。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必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应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绩效文明建设考核挂钩,对在规定的期限内农村环境卫生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且污染严重的还应问责相关的单位和相关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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