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启动非居民水价调整缘由
水关乎千家万户,其价格一有风吹草动就牵动社会大众的神经。8月10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在“中国嘉兴”网站上的一则水价调整公告引起了嘉兴市民的注意。公告称,鉴于近年来嘉兴市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大幅增加,为适当补偿成本,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促进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报经市政府同意,其中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工程范围内的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按管理权限报省物价局批准,从2012年9月10日(用水或排水时间)起调整嘉兴市非居民生活用户自来水和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工程范围内的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那么,此次非居民水价为什么要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方案是怎样的?这次调价又将给非居民用户带来哪些影响?带着上述问题,我们专访了市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听他细算水价成本账,细述调价缘由。
问:为什么要对非居民水价进行调整?
答:水价主要包括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主要来自成本上涨的压力。水务集团作为公益性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持续的健康发展需做到盈亏自求平衡。近几年,随着电价的上涨、上缴水资源费的增加、新水质标准的执行、污水处理标准的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以及服务链的延伸(城乡一体化供水)等等,使我市自来水供水和污水处理的成本都大大增加,导致企业连续两年亏损运行。
自来水方面,随着国家电价的调整,现在生产每吨自来水的电费支出增加了0.04元;加之城乡一体化管网和水厂建设,每吨自来水增加成本0.196元;投资建设湿地,每吨自来水增加成本0.062元;我们在河道取水,要向省水利厅缴纳水资源费,每吨自来水增加成本0.062元。这些累计起来,每吨自来水成本增加了0.36元。经过测算,我们的单位售水成本为2.10元每吨(含税),而我们的自来水平均售价只有1.75元每吨。
污水方面,由于我们嘉兴的内河水环境的容量没有了,污水必须经过外排处理,即分散收集、集中输送、集中处理,将市区的污水用管网收集起来,然后长距离输送到海边进行集中处理,致使污水处理的成本高于周边地区。因为电价调整,处理每吨污水电费支出也增加了0.052元;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升,药剂费提高,处理每吨污水成本增加0.13元;污泥处置方式由填埋改为焚烧,处置费增加,每吨污水处理成本增加0.173元;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投入运行,财务成本也有大幅上升。经过测算,市区污水收集处理单位成本为2.17元每吨,而市区污水处理费平均价格只有1.43元每吨。
问:水价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此次调整的是非居民水价,老百姓还是相当关心的。有居民问,调整之后,嘉兴的水价在全省11个地市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答:周边地区城市的水价普遍比我们高。2010年底,全省自来水售水综合单价为2.28元每吨,我市为1.81元每吨,相差0.47元每吨。单项中,居民用水全省平均是2.11元每吨,我们是1.6元每吨;行政事业单位全省平均是3.3元每吨,我们是2.15元每吨;工业全省平均是3.4元每吨,我们是2.2元每吨;商业全省平均是3.59元每吨,我们是2.2元每吨。特种行业全省平均是5.45元每吨,我们是4元每吨,全部都低于平均值。《2010年浙江省城市水业发展报告》显示,在全省11个地市中,我们嘉兴的水价排在第8位,属于比较低的。即便是调整以后,嘉兴水价也处于中下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规定,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在调整供水价格时,要优先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即4%至8%的利润。为此,省内其他城市早在2010年就按照国家要求把水价调整到位,嘉兴当时由于主要领导调整,一直耽搁了下来。
问:我市现行的非居民水价是多少?
答:水费主要分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两块。自来水这一块,非经营性用水2.15元每吨,经营性用水2.20元每吨,特种行业用水4.00元每吨,二级管网供水1.50元每吨。污水处理这一块,非经营性污水1.70元每吨,经营性污水中: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制药和造纸企业污水2.40元每吨,其他工业企业污水2.00元每吨,商业和服务企业污水1.70元每吨,特种行业污水1.70元每吨。工业企业另按污染物浓度征收污水处理费。
问:调价的具体方案是怎样的?
答:自来水方面,按省物价局新的水价分类,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即: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分别由2.15元每吨和2.20元每吨统一调整为2.60元每吨;特种行业用水由4.00元每吨调整为4.50元每吨。二级管网供水由1.50元每吨调整为1.60元每吨。污水处理方面,非经营性污水由1.70元每吨调整为2.00元每吨;经营性污水,其中: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制药和造纸企业污水由2.40元每吨调整为2.80元每吨,其他工业企业污水由2.00元每吨调整为2.40元每吨,商业和服务企业污水由1.70元每吨调整为2.00元每吨,特种行业污水由1.70元每吨调整为2.40元每吨。工业企业另按污染物浓度征收污水处理费作适当调整,同时试行对入网污水中有害污染物浓度实行多因子收费。
居民水价这次不作调整。
问:调价后是否会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
答:不会,在调价之前我们进行过深入细致的分析。本次调价主要集中在199家用水大户企业(含嘉善、平湖、海盐、嘉兴港区),主要是年用水量超过10万吨的130家大户,其中75家印染企业,占了非居民排污量的49%,17家造纸企业占了非居民排污量的近15%,27家化工企业占了非居民排污量的近9%。这130家企业2011年的排污总量达到6572万吨,占了排污总量的一半以上。
我们嘉兴创建节水型城市,调价将促进企业调整工艺,节约用水,促使他们少用水、少排污,从而节能减排,降低污染。其次,可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用水的企业,可以腾出排污容量给其他低能耗、低污染的企业。再次,可以促进我们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平稳发展。
自来水调价市区年增加支出方面,非经营性280.5万元;经营性中工业706.14万元、商业服务业361.74万元、基建120.92万元;特种用水14.67万元;二级管网供水244.71万元。根据2011年统计资料,市区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3.79亿元,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用水量1765.36万吨,工业用水提价0.40元每吨,增加支出706.14万元,占年度利润总额的0.11%。
污水处理费调价市区年增加支出方面,非经营性108.68万元,商业服务业384.76万元,一般工业企业664万元,重污染工业企业1167.41万元,特种行业57.92万元。根据2011年统计资料,市区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3.79亿元,工业污水提价0.40元每吨,市区工业企业增加支出1831.41万元,占工业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0.29%。
对我们来说,供水企业调价后企业每年增加收入1500万元左右,可以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行,污水公司调价后可以增加收入4000万元(含嘉善、平湖、海盐、嘉兴港区),联合污水公司年度亏损可以降到4000万元以内,基本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行和正常还贷,保证企业信贷不降级。
问:对非经营性机构来说,调价后又会有怎样的影响?
答:非经营性机构,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平均每户每年增加自来水及污水费支出(下同)966元;经营性工业企业,平均每户每年增加22729元;商业,平均每户每年增加445元;基建,平均每户每年增加5717元;特种用水,平均每户每年增加6481元。
问:在调价过程中,做了哪些具体的准备工作?
答:首先,我们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省物价局已经两次听取了我市水价调整方案汇报,并已经原则上同意调价幅度。其次,按规定做好价格成本监审,现在的价格是按照新的定价标准核定的。同时,召开非居民用户价格调整座谈会,专门听取了用户意见。用户对具体方案和现有运营管理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此外,与相关县市结算价格座谈会也已经开好,调价后与县市结算工作已经做好对接。
问:调价方案将于什么时候执行?
答: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水和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已经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其中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按规定的定价权限,报经省物价局批准,将于9月10日起正式执行。市区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后,按省物价局现行规定,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工程范围内的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善、平湖、海盐、嘉兴港区的价格同步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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