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效处置威胁饮用水源事件
8月以来,辽宁省接连发生两起因交通和安全生产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对下游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构成了威胁。辽宁省环保系统反应迅速、应对及时、措施得当,成功处置,全力保障了事故现场下游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事件一:甲醛泄漏威胁桓仁水库
8月11日12时30分,抚顺中正公司一辆装载30吨甲醛的罐车,由吉林省通化市驶入辽宁桓仁境内201国道下岭段时发生侧翻,造成甲醛泄漏。
泄漏的甲醛经700米长的干沟流入到溪流中,这条溪水直通10公里外的富尔江,直接威胁富尔江下游20公里处的桓仁水库水质安全。
辽宁省环保厅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厅长赵长富做出工作部署,指派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应急监测及处置工作。
他们在事发地到富尔江入桓仁水库汇入口之间设置了6个监测断面,实施加密监测,全面监控富尔江及桓仁水库水质状况;根据专家意见,对受污染的土壤用尿素覆盖处理并及时清运;在事发地一侧的小溪上构建了两座拦截坝,减缓受污染溪水对富尔江的冲击;组织对受污染的土壤及水生植物进行清除、清运并安全处置。
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辽宁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又亲自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当地政府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经过3个昼夜的连续奋战,终将污染团拦截在富尔江上游,确保了桓仁水库的安全。
事件二:助剂厂火灾威胁铁岭水源
8月20日凌晨2时许,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助剂厂(位于夏家堡镇猴石村)原有闲置厂房发生火灾,消防用水与过氧化氢异丙苯残液通过排水沟流入柴河,对下游87公里处的铁岭市饮用水水源地柴河水库构成影响。
接到报告后,辽宁省环保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外出差的朱京海、赵长富立即做出指示:由辽宁省环保厅应急处、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实验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辽河办、省固废中心等部门组成协调组、监测组、污染处置组、专家组、宣传组分别赶赴抚顺、铁岭两个现场,两线协同作战。
事发当天,朱京海、赵长富连夜从外地赶到铁岭柴河水库,现场决策并研究制订方案,全力保障水库安全。
在抚顺市清原县事故现场,辽宁省环保厅采取了3项措施:立即切断事故排放污染源通道,在污染河段投放活性炭进行吸附,并设置两道拦截坝;立即设置6个监测断面,开展监测;立即组织牧昌环保公司对污染的土壤、残液以及水生植物,进行清运并安全处置。
在铁岭市境内,辽宁省环保厅从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紧急调运了62吨活性炭,协调当地政府在6个小时内筑起了两组8道拦污坝(后增加到15道),设置了3个监测断面。
他们还请省应急办协调,从沈阳市调运了31吨活性炭和吸油毡等物资,在8月21日污染团到来之前,又建了4道拦污坝。至此,在柴河河流上大约10公里的范围内共建立了3组19道活性炭、吸油毡拦污坝,吸附有毒有害物质,避免了污染物进入柴河水库。
至8月22日中午,监测结果表明,柴河水库水质未受影响。在辽宁省环保厅的协调下,两市分别安全拆除了拦截坝,并安全清运了受污染的土壤及产生的废弃物。柴河河流水质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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