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湖一策” 保护湖泊生态
“一刀切”的湖泊治理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合当下复杂的湖泊污染现状。近几年实行的“一湖一策”保护方式体现了因地制宜的特点,让湖泊治理产生了良好效果。
由于开发利用湖泊流域资源的强度不断加大,导致我国一些湖泊出现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水体污染严重,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水环境质量不断下降。《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26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湖泊(水库)比例分别为42.3%、50.0%和7.7%。轻度富营养状态和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占53.8%,中营养状态的占46.2%。
在这种情形下,采用“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显得非常及时且有必要。以往各地在湖泊污染治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湖泊污染严重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彻底改变,其症结之一即在于湖泊特点各异,缺乏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
我国湖泊数目众多、成因各异,其周边的生态特点、流域经济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迥异,受污染的种类和污染状况也各有不同。因此,在湖泊治理和保护中,如果不能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那么湖泊的治理很难产生实际效果。
那么,实行“一湖一策”到底有哪些好处呢?启动保护水质良好湖泊试点,实行“一湖一策”治理方式,不但有利于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有利于因地制宜地解决制约湖泊治理的关键问题。相比于大江大河,湖泊的生态比较脆弱,污染、破坏比较容易,而且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巨大,甚至不可逆转。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启动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鼓励探索“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这在湖泊保护思路上是一个重大转变,从以前保护已经污染了的湖泊转向重点保护水质较好湖泊。这种变被动治理为主动保护的思路,更好地避免了众多湖泊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同时,实行“一湖一策”,还可以在湖泊治理时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湖泊的环境问题及其成因,明确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湖泊治理的关键问题,从而可以避免“一刀切”治理方式所带来的弊端。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虽然许多地方在湖泊治理方面已经开展了“一湖一策”的尝试,也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是,复杂的湖泊污染问题仍需要辩证分析。既需要“一湖一策”有针对性地治理和保护,也需要跨流域、跨地区统筹协调、共同治理。
同时,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如何监管也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达到100亿元,引导地方投入不低于100亿元,带动社会投入,共形成500亿元左右的资金规模。按照突出重点、择优保护、一湖一策、绩效管理的原则,完成30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中央财政增设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其主要作用就是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激发全社会保护湖泊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加强监管,以防有些地方弄虚作假,借建项目之名挪作他用,没有把资金用到湖泊治理的刀刃上。同时,各地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治理项目如期完成,早日产生效益。
从“一刀切”到“一湖一策”是湖泊保护思路的转变,也是探索环境管理方式转变的重大实践。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