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垃圾不分类就开罚 动真格能否破解老大难?
“不按垃圾分类方式乱投垃圾,就要开罚了。”为解“垃圾围城”之困,让民众从源头开始就做好分类和细化,杭州不久将对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者进行罚款。垃圾分类投放意义固然重大,却注定是任重而道远的过程,一纸罚单能否破解垃圾分类的老大难问题?
“罚单”促垃圾分类面临挑战
9月中旬,杭州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可回收垃圾如果没有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经城管执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同时,未按规定投放、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清洁直运单位如果没有按照作业技术规范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将由城管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与2011年广州出台国内首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一样,杭州这一以管理条例来推进垃圾分类的举措,在破冰垃圾难题上被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管理办法实施前期,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垃圾分类依然面临诸多挑战。
“罚款的做法无异于把责任推给老百姓。”杭州市民吴其尧说,在对垃圾分类的界限并不清楚的情况下,这样的处罚措施似乎有些“本末倒置”。市民刘敏也认为,单靠罚款来引导垃圾分类,既花费人力物力,也不一定能得到老百姓的信服。
对此,专家则提出不同观点。“在美国、日本等国家,早已对垃圾分类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认为,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不具备强制执行性质,公共卫生事业是无法实施的。“在全社会都还未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情况下,应加强相关法规的强制性和处罚力度。”
罚款能否解“垃圾围城”之痛
高速发展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就开始提倡分类收集处理,2000年,国家还公布了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8个试点城市名单。但十几年过去,垃圾分类之路依然举步维艰。
杭州市人大代表李琳认为,曾经分类试点的失败,重要原因是多头管理。“垃圾分类试点责任往往涉及市区两级政府及发改委、环保、城管、宣传、教育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结果是,人人有责人人都不负责,使分类试点流于形式。”李琳说。
李琳认为,目前垃圾分类主要是由社区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管。如果按照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管处罚,在流程上可能存在脱节。“如果让社区和物业在监督的同时也有处罚权,也许在监管力度上会起到一定效果。”
此外,执法不严也会导致流于形式。据了解,广东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后,虽有罚则但鲜有罚单。李琳说,杭州实施罚款的突破口最好选在乱扔有害垃圾上,“既彰显法规的威慑力,又得民心。”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简单的家庭垃圾分类并不难做,关键是要有一个整体的后续工程,这需要政策的支持和工序的配套。”赵章元认为,在不少市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基本原理都不甚了解的现行条件下,垃圾分类工作任重而道远。
反观与内地几乎同时起步的台湾和香港,在城市垃圾分类上搞得风生水起,成绩斐然。专家认为,两地的成功经验或可为处于起步阶段的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台湾严厉执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在台北的小区里,几乎看不到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清洁队和居民约定垃圾收运时间,在约定时间统一收集垃圾。如果不分类,在收运时将被拒收,甚至要被处罚1200元到6000元新台币。一旦被发现使用非专用袋装垃圾或伪造专用垃圾袋,除了缴纳高额罚款,还会面临2至7年的有期徒刑。
香港的垃圾分类并非强制性,但为了推行垃圾分类,香港在对公民的宣传和教育上不遗余力。香港小学生在入学时,会受到充分的环保理念教育。
“说到底,奖罚都只是手段。”杭州市政协委员王其认为,垃圾分类不能仅仅视为环保行为,而应与城市文明建设和人文素质的提高联系起来。在很多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已被公民认为是一种“国家规定,公民必须执行”的责任,反之便是违法、违背道德的事情。“如果一个城市能做到不乱丢垃圾,那么文明素养必将提升到一个可喜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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