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阴县水质净化厂成污水"集散地"污水直排黄河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青龙路北段路东,黄河南岸,属于南水北调沿线和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重点控制区的覆盖范围,于2005年7月开始运行。
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该厂根据山东省和济南市环保部门的要求,投资2370万元进行了升级改造,达到日处理污水4万吨,采用强化型倒伞表面曝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然而,记者接到当地群众举报,说该厂在污水处理时关关停停,有时候污水直接排放,水质净化厂成了污水“集散地”,当地百姓气味难忍怨声载道。为此,记者于8月13日前往实地进行了采访。
垃圾与污水“交相辉映”
来到水质净化厂附近,马上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可是,通往水质净化厂排污口的道路被一堆堆的建筑垃圾所覆盖,记者只得沿着一条野草丛生的小路小心前行。一路上,污水蒸发后沉淀的污物散发着臭味,苍蝇和飞虫嘤嘤嗡嗡,令人作呕。
在处理厂附近,记者看到了“五彩缤纷”的生活垃圾覆盖了整个排污沟的表面,苍蝇翩翩起舞,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黑色的污水和各种颜色的垃圾“交相辉映,蔚为壮观”。
“排污不引水,引水不排污”
在平阴镇田山村,一位40多岁的妇女告诉我们,这里的污水有时候浓有时候淡,浓的时候,熏得人都不敢大口喘气。记者问道这里的村民是否用这水浇地时,她说,谁敢啊,浇地都是用黄河的水。
在黄河南岸的一家排灌站,记者看到了滚滚的污水排进了黄河,黑色和黄色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整个平阴县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雨水全部从这里流向黄河。记者不解,这里是排污口怎么还能作为饮用水基地呢。那位工作人员说,从黄河引水的时候就停止排污。
污水处理厂岂能成为“污染大户”
污水处理厂投入巨资解决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旨在服务经济发展、造福当地百姓。而平阴县的污水处理厂有些时候却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不仅如此,它难闻的气味,排出的污物,使它成了另一种对环境污染的“大户”,对于本来遍体鳞伤的母亲河来说,这无异于又是雪上加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那么平阴县的水质净化厂污水排放黄河,是否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如果取得,签发机关又是怎样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平阴县当地官方文件称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是否真的做到了,当地环保部门是否知情,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对于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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