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林县村庄生活污水六成得到处理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南部,一个拥有“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独特地质地貌的小县城——南宁市上林县,山川秀丽,资源丰富,境内大小支流80条,流水潺潺,溪流纵横,被誉为南宁市的“后花园”和绿色农副产品重要供应地。
广西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上林县迅速掀起了一场以加强农村饮用水保护、处理生活污水为重点的“清洁水源”专项行动热潮,不仅加快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还让县域内水体得到有效清洁,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
拆除违建保护水源
上林县的母亲河——清水河横贯上林全境。今年以来,上林县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环保、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北仓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地无关的项目,以及二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餐馆等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共拆除影响水环境项目及非法项目共20多处,取缔了白圩境内的3家非法生产加工炮竹纸的小造纸厂,没收了一批生产设备。
同时,上林县环保局还牵头成立了“清洁水源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发动群众加入保护母亲河行动,带头组织清除河道垃圾、种植绿树等“清洁水源”活动30多(次),清洁各种水体300多个,清理垃圾100多吨。
从2012年起,上林县将镇圩瑶族乡、西燕镇、明亮镇、白圩镇、三里镇、澄泰乡6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有机整合起来。
目前,上林县已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29座、分散式78座、垃圾中转站3座,在建生活污水处理站25座、垃圾中转站3座。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村庄环境有了明显改观,村民饮用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领导带头亲自督管
如何让爱护和保护环境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除了思想上的教育和引导,还需要一些制度作为保障和支撑。近日,上林县帮助各村村委把“清洁水源”管理写入村规民约当中,帮助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清洁水源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身边做起”的良好氛围,并逐步在各村庄形成统一共识。
在澄泰乡大坡村的大桑、坡结和板江3个自然庄,所到之处,庄容庄貌干净整洁,田间地头生机盎然,美丽和谐家园的景象呈现眼前。
这些自然庄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个庄均成立了以各队队长及骨干为主的领导小组,带头对本庄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和监督。为约束村民乱倒垃圾行为,各庄还规定每个星期每户抽出1人统一对全庄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清理,并对各种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定时倒、定期焚烧的“三定”处理办法。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村民从“要我干”到“我要干”,逐渐内化为爱护环境的自觉行为和习惯,共建美丽家园的干劲更足了。
因地制宜处理生活污水
上林县巷贤镇高贤社区的磨庄因地制宜利用村内既有的地形地貌,采用重力自流的方式,把生活污水和垃圾“赶”到污水设施下游的栅栏里,维护人员只需定期清理栅栏截留下的垃圾物,就能轻松清运掉垃圾,而且维护费用较少,省时省力又省钱。下游的人工湿地还可以种植美人蕉、风车草等植物,不仅对水质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还具有观赏价值。
而镇圩乡东罗村的里东庄,则巧妙地利用村内江亚河支流河道的地形,采用“微动力好氧+人工浮岛”处理工艺,使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成为沿河的水景长廊,加上人工浮岛、喷泉、廊桥等,污水处理系统成为村民家门前的一道休闲风景线。
正因为上林县利用自身的有利地形、充足的资金保障,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把“清洁乡村”活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行有机整合,使2012年实施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大部分经处理后均可用于农田灌溉、景观用水和鱼类养殖。这不仅解决了农村污水排放问题,保持水体清洁安全,还营造了休闲的生活环境,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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