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拟推出空气污染应急方案 严重时单双号限行
严重污染日:所有施工工地的土方石作业停止施工
严重污染日: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301-499范围内。
《应急方案》提出,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日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保持霾橙色预警以上等级)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向市政府提请启动严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
当严重污染日发生时,政府将政府将发布预警信息,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同时,将建议中小学停止学生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括: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方石作业停止施工,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停止施工、生产;除担负军品生产任务的企业外,国控重点大气类污染源工业企业,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主要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和冲洗次数,适时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西安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最后一位数字);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车辆停止外出公务;大型热电厂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具备人工降(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降(增)雨(雪)作业;每日组织进行空气质量会商分析,研究判定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根据污染实际状况,报请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启动关中五市一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缓解周边地区对西安空气污染的影响。
极重污染日:全市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极重污染日: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
《应急方案》提出,当环境空气质量出现1天达到极重污染日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保持霾橙色预警以上等级)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公室提请市政府启动极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并报送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
当极重污染日发生时,政府将发布预警信息,并要求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除实施全部严重污染日强制性措施外还增加了下列强制性措施:除向应急抢险工程供货的企业外,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全面停止生产;每日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主要热电厂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全市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及其它特殊车辆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数日允许最后一位数字为奇数的车辆上路行驶,双数日允许最后一位数字为偶数的车辆上路行驶)。
对于该方案,如果你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登陆西安市环保局官网(http://www.xaepb.gov.cn/ptl/def/def/index_982_4434_ci_trid_809105.html)了解更多信息。也可以在10月22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mine88s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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