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2家涉重金属及铅蓄企业推行“环强险”
更新时间:2013-12-25 10:30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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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江西省环保厅下发《关于推进江西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确定首批列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61家企业名单。据悉,此次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涉及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和铅蓄电池制造三个重点行业,试点期限为两年。
参与此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所属地区涉及江西省11个设区市。其中,南昌1家,九江8家,萍乡1家,新余1家,鹰潭9家,赣州19家,宜春6家,上饶8家,吉安2家,抚州6家。江西省将通过两年的探索试行,达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在全省所有试点企业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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