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参加北京人代会 建议出台室内PM2.5标准
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
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见图)参与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起草,18日下午的市人代会海淀团小组讨论会上,他是全组“热门人物”,成了代表们争相咨询的对象。
六大亮点
王灿发代表在小组审议时发言说,《条例》有六大亮点。
第一,条例开创性确定了环境优先,即经济发展要让位于大气污染防治。“如果能调和,协调发展;不能协调时,牺牲经济,保护环境”。
第二,条例在职责上将政府作为主要责任人,落实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
第三,设立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交易制度。排放交易制度是提高排污效率的经济手段,而非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第四,对不同的防治对象规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对固定源、流动源、地面扬尘、焚烧秸秆都有具体管理措施,“能够想到的,都往里面写了”。
第五,强化了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大了处罚力度。
第六,根据北京市特点改变了原有的篇章结构。
三个不足
王灿发还认为,《条例》在有些方面还需要完善。
第一,《条例》没有规定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没有财政投入,规定再多的措施都没用,应该有这一条根本措施”。他举例,工厂关了却解决不了别人就业,那怎么关?还是要有财政保障。
第二,没有规定公益诉讼制度。公众可以检举举报,对方不理你怎么办?要解决“举报了白举报”的问题,这就需要一个制度,也就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第三,部门的分工不太明确,没有明确到哪个部门,所有都是市政府的事。每个部门做什么,法律里应该明确下来。只有政府做什么和环保局做什么,最后还是做不好。
建微信平台实时举报
苏东林代表建议建立一个微信举报平台,实时举报大气污染。
邓佑玲代表则提议,以小组反映统一意见:“还是要重罚,要加入按日计罚。我们北京不能落后重庆和深圳,再落后就又回到原点了—我们无处躲藏!”
王灿发代表总结说:我们的建议有三条有关部门的明确职责、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多次违法不改正的要规定按日计罚。
“还加一条,按照处罚的比例来进行奖励。”李万祥代表补充。
组长常大光征求意见,“大家同意吗?”代表们一致发声:“同意!”
常大光表示,将把代表们审议的意见提交上去。“法律内容应该体现全市人民的意志,那就是我们希望呼吸干净的空气。说白了,第一,法规要管用;第二,法规出来,要有人管这个事”。
代表热议大气条例
市人大代表谈绪祥:
加大落实治污情况公布力度
市人大代表、大兴区区长谈绪祥认为,完全用PM2.5浓度作为考核指标有待商榷,应加大清洁空气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布力度。
“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仗,但考核目标应该合理明确。”谈绪祥表示,在目前阶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要逐步推进。他认为,仅仅发布PM2.5的数据不够科学,应该加大力度宣传各级政府在落实清洁空气的措施。
市人大代表张贵林:
明确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市人大代表、北京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指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应对污染来源进行分层,明确污染的构成,分清外围城市和本城区产生污染物的比例。他认为,《条例》应在实施中逐渐修改和细化,加大执法力度。“《条例》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但没有明确哪些属于禁止区域”。
市人大代表佟丽华:
防治污染应像治理酒驾
佟丽华代表说,《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39个条款涉及到法律责任,这么多“罚则”,是地方立法的重大变化。
佟丽华认为,要想低成本地贯彻好这个《条例》,树立法律的权威,可以拿出3个月时间,像治理酒驾一样树立权威。如果这个《条例》发布后,处罚慢条斯理,那么在3至6个月后,执法成本就会直线增加。《条例》中规定了那么多罚则,但按照现在的执法人员编制,就算再增加两倍也很难贯彻。法律特别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震慑作用,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拿一些案例“开开刀”,同时扩大宣传面,就会成效显著。
市人大代表祁红:
高效利用能源也可减排
市人大代表祁红表示,防治,顾名思义,发生之前是“防”,发生之后是“治”,而“防”是关键。“人类活动就不能避免烧煤、烧天然气,但为什么德国、瑞典、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都在烧煤,却不像我们污染如此严重,原因就在于人家研究的是技术。如果我们的能源利用率能提高到60%就已经足够,充分燃烧也就减少了排放。以后我们照样烧煤,空气质量、PM2.5也照样达标”。
市人大代表潘石屹:
建议出台室内PM2.5标准
市人大代表、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说,经过调研,北京人每年在室内的时间要占到90%以上,如果室内空气的污染严重,对人伤害很大。而且室内的空气完全可以过滤,花费在每平方米10元左右。他建议出台室内PM2.5标准。
潘石屹介绍说,他在银河SOHO写字楼安装了室内新风系统后,室内PM2.5浓度仅为5微克/立方米,远低于国家标准。他呼吁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给公众更加明确的健康指导。晨报记者王萍
市人大代表张卫星:
应恢复烟花爆竹禁放令
去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导致京城空气质量接连“爆表”。市人大代表、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主任张卫星提出,《条例》草稿中提出,“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考虑到近两年京城雾霾天气加重的情况,应该借此次《条例》出台之机,对烟花爆竹恢复禁放令。保护大气质量,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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