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3类服务行业可免缴环保排污费
更新时间:2014-02-08 08:52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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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沈阳市调整环保排污费征收范围,今后除噪声扰民、使用锅炉燃烧设备等5种情况以外,对全市13类服务性行业不再征收环保排污费。
据了解,这13类行业包括宾馆、餐饮、商场超市、洗浴、KTV、汽修汽配、教育机构(医药类除外)、储运、通讯、文化影视、金融保险、办公楼及各类小微服务性行业。据悉,上述行业除以下5种情况外不再缴纳环保排污费,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范围之外向水体排放废水的;噪声扰民,且经测试噪声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使用锅炉等燃烧设备的;有喷漆工艺的;涉及危险废物及核辐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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