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公安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为“五水共治”保驾护航
2月17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在杭州全市范围内率先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桐庐县县领导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揭牌。去年7月份以来,桐庐公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并对5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好山好水,是桐庐最显著的标志、最闪亮的名片和最宝贵的资源,年初以来,桐庐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五水共治”重大决策,明确提出要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近日,桐庐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探讨“五水共治”工作,最终确定成立桐庐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开展水环境整治。
2013年6月1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标准。两高的“解释”于6月19日实施后,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面更广了,入刑的门槛降低了。也就是说,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7月旬,桐庐县公安局根据民众举报,联动环保、工商部门成功查处分水镇一家电镀企业,并抓获2名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者,这是继“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桐庐出现的首例因环境污染行为入刑的案件。
“‘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实施以来,截止目前,桐庐县公安局共查处环境污染案件5起,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据桐庐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桐庐县公安局为加强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好桐庐的好山好水,将以组建成立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大队为契机,切实落实措施开展工作,除了将这项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也有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县公安机关将对环境污染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全面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履行好保民生、保平安、保稳定的重大责任,为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据悉,桐庐县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全面掌握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动态;制订预防、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对策;负责环境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参与区域性的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环保部门建立联动联勤执法工作机制,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教育宣传工作。
桐庐县领导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成立揭牌,并对桐庐县公安局在全市率先成立专门的部门警种表示祝贺,希望公安机关下步进一步健全打击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大力推进全县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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