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环保局聘请16名社会环境监督员
更新时间:2014-03-06 16:08
来源:鄂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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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违规排污,环保局行风怎样?对全县环境保护有何意见和建议?2月28日,罗田县环保局局长黄耀祥向16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代表颁发聘书,聘请县督查室主任胡永祥等人为社会环境监督员,以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据介绍,社会环境监督员的职责有四点: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监督全县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检举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社会环境监督员除可列席罗田县环保局有关环保工作会议外,还可凭“社会环境监督员工作证”深入到该局和有关企业中进行监督、视察,其意见、建议、举报、投诉等可以直接交给该局有关股室、队、站,甚至可以直接交给局领导,该局的处理意见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提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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