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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职业防护制度呼唤两年难落地 法律无规定企业难操作

更新时间:2014-03-10 06:48 来源:东方网 作者: 阅读:679 网友评论0

从前年起,伴随着一个新生城市病—“雾霾”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频繁发作,户外劳动者在灾害天气的职业保护问题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然而整整两年过去了,空气治理尚未取得显而易见的进展,千呼万唤的雾霾职业保护机制也是只闻民意、不见回应。

给雾霾天的户外劳动者多一些政策关怀,障碍在哪里?“两会”前夕本报就此展开调查发现,落实雾霾假、雾霾岗位特殊津贴,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于企业。

“希望一些企业能多换位思考,你把职工当孩子,孩子才会爱你。”被称为老百姓最贴心的“小巷总理”朱国萍代表今天接受记者采访,呼吁建立灾害天气职工保护制度这件事,不能向政府“等靠要”。

现场实录

企业代表—

这个说法“听起来很美”

陈戍源代表是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港拥有21公里长生产码头、大量露天作业职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戍源坦陈,给露天作业职工放雾霾假、发天气津贴,这个说法只是“听起来很美”。陈代表说,对于码头作业人员而言,一艘集装箱船到岸后,工作节奏非常快,如果因为天气原因,给露天工人放假,或者缩短户外工作时间,那么耽误集装箱进港的损失谁来承担?

他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有明确标准。“譬如高温费发放,法律有这个规定,我们肯定是严格遵守的。”而对于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必须发放的雾霾特殊岗位津贴,陈戍源认为,单靠企业并不现实,这个问题应当由政府来统筹考虑、做出安排。

社区代表—

为职工“暖暖心”连发三问

朱国萍代表是上海市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最贴心干部”。去年12月2日,AQI直冲303,上海发布雾霾橙色预警。这一天的清晨,有两个场景深深地烙在朱国萍的心里,直到现在都挥之不去。

早上7点,朱国萍出门上班。此时的中山西路上如同一个巨大的停车场,一辆辆被堵在路上的汽车纷纷车窗紧闭。路边行人一个个戴上了严实的口罩,行色匆忙。城市沦陷在浓重的霾污染中,街头弥漫着一股焦虑的味道,每个人都避之不及,但也有例外—站在街头的一位位交警。这天早晨,朱国萍经过的每一个路口,都有交警同志在坚守岗位。“他们一边做手势一边吹口哨,口罩挂在脖子上,好像根本就没有雾霾这回事。”朱国萍说,这是那天早上她眼里最美丽的上海。

到了小区办公室后,一辆环卫运输车停在了小区垃圾箱旁。两位环卫工下车,挥舞铁铲,一铲一铲地将居民堆放在垃圾箱旁的装修建筑垃圾铲进垃圾车里,漫天灰尘和花白色的雾霾迅速地在空气中融为一体,两个挥铲奋进的人影在空气中模糊起来。

“我们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朱国萍说着,红了眼圈,垂下头。“原来是8小时工作制,遇到雾霾天能不能缩短成6小时,让他们在家里多休息会儿多喝口茶?”“交警编制少、人手紧缺,能不能网开一面增加人手,把换岗时间从2小时再缩短一半?”“在户外上岗的职工,增加一笔临时补贴、多发一瓶牛奶行吗?一瓶奶没多少钱,可是能让人暖暖心。”这位来自基层的代表一连向记者发出三问。

如何让户外劳动者享受“雾霾假”和特殊岗位津贴的民意“落地”?朱国萍代表也听到了不少企业界的反对声。“如果职工因为长期在雾霾中工作而生病,政府医保因此要多支出多少,企业岗位缺人会不会影响运转?现在不关爱职工,将来两败俱伤。”朱代表说,当干部的,工作要在百姓没开口前先想到,什么时候都要学会换位思考,“我们出门都会想到先戴个口罩,能不出门就不出门,那些被迫在脏空气里一呆就是几个小时的人该怎么办?如果这些人是你的兄弟、亲人呢?那些嚷嚷着招工难的企业,你为什么不想一想,用什么才能把人留住?”

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政府能以文件或规定的形式,把雾霾假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化”,企业会按照政府的规定去执行。朱国萍对此有不同看法:“不要把每一件事的责任都推给政府、推给市长。关心职工是企业自己的事,企业福利不能向政府等靠要,不要用没有强制规定来做挡箭牌,只要你心里想着职工,把职工当孩子,孩子就会爱你。”

两会建议

曹可凡代表—

至少可以先做四件事

整整这一年,曹代表都在关注雾霾天那些身影朦胧的户外劳动者。“我们当然不能指望通过增加一些补偿福利,来彻底消弭空气污染带来的全部影响,但在目前,有四件事至少应该先做起了。”他思考了“防霾四策”,认为只要有决心,做起来并不难。

一策,为雾霾天户外劳动者增加年度带薪休假,“原来按照工龄是休10天的,现在加倍。”曹可凡说。

二策,以上海市环保部门发布的实际雾霾天数为依据,按月结算,以临时性特殊岗位补贴的方式,对户外劳动者实施经济补偿。

三策,发放口罩不能走过场。曹可凡观察到,很多户外劳动者都在佩戴口罩,但不少单位发放的口罩材质很薄,不说防霾,就连大颗粒的灰尘都挡不住。他因此建议,企业劳防福利要采用专业口罩。

四策,显著缩短空气暴露时间,重新规划轮班安排,原来的2小时轮岗制度应当至少缩短一半时间。“这样做也许不能根治,也许无法完全阻挡脏空气进入肺部,但能做多少做多少,制度安排应该尽力。”他说。

陈晶莹代表—

最担心以补贴代休息

陈代表很赞同设立雾霾日强制休息制度,“从公民健康保护的角度来看,当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和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明确的健康保障规定。”但她也有另一种担心,如果推出特殊岗位补贴制度,有些企业就有可能以补贴替代休息,为不执行强制休息制度找到了借口。“我们设计这种制度的目的,是希望人们能够健康地工作生活,一旦以补贴代休息,甚至于被某些部门用来为疏于空气治理找到理由,那就达不到原本的目的了。”她的观点是,可以在工作时间安排上采取暂停工作、调整上岗时间的办法,例如早上雾霾最严重时避一避,临时休工,缩短工作时间等,但是否采用补贴法还要再慎重讨论。

盛亚飞代表—

市场会对不负责的企业做出报复

雾霾天要不要为户外岗位职工设置休息和补贴制度?盛亚飞代表有自己的想法:应该让市场来决定。他表示,如今招工难、用工荒日盛一日,很多企业一边抱怨招不到人,一边不断挤压职工福利空间。那些不愿意为职工提供防霾福利的企业,总有一天会受到市场的报复,因为在这个供方主导的用工市场上,职工会“用脚投票”。

周振波代表—

避免重蹈高温费覆辙

农民工代表周振波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大量来自农村的户外工作者。他告诉记者,很多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对环境科学问题还缺乏起码的认识,也许从表面上看,短时间内他们不会很在乎雾霾这个潜在的健康杀手。“但越是这样,社会越应该主动提供关爱。”周代表对雾霾福利的执行心存担忧。“劳动法明确规定要发高温费,但是很多企业还是不执行,或者打折扣执行,雾霾福利会不会又重蹈覆辙?”他因此提出,要么不实施,一旦雾霾福利规定推出,一定要加强执法,确保落实到位。

顾晋代表—

长期暴露肯定损害健康

顾晋代表是北大肿瘤医院结直肠肿瘤外科主任。他说,目前的研究显示,肿瘤的高发与环境污染是有关系的,外环境的直接污染,以及因此导致人体内环境的二次污染,都有可能改变健康人的身体循环状况。顾晋表示,近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不断增长,也和国内经济超常规发展中牺牲环境的做法有一定的关系。“长时间暴露可能对人体影响更大。”

胡可一委员:执行雾霾假先要顶层设计

全国政协委员,江南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胡可一表示,雾霾严重污染的天气下持续工作,的确对一线工人的身体有所伤害。无论是错时上班、雾霾补贴及相关休假,对职工而言自然是一种利好,应该值得鼓励和提倡。

但是,胡可一也坦称,好的措施需要制度予以保障,否则简单的规定只会与现实产生碰撞,导致企业无法执行。“例如,拿造船企业来说,每一条船的竣工都有合同期限规定,如果因为雾霾假耽误了工期,损失是否应该由企业自行承担?”

胡可一指出,在造船行业如今对职工高温休息权就有所规定,而且写入了合同之中,如果气温超过35℃以上,那这些天数不列入合同期限之中。如此这样,有理、有节、有可执行性。那么,雾霾假能否“照葫芦画瓢”执行呢?胡可一又表示,恐怕还存在细节上的差别,例如污染程度如何界定,官方数据是否统一,室内室外情况不同等,但是如果做好了顶层制度设计,对于企业而言,还是心甘情愿地愿意执行。

丁常云委员:关键在于“依法治霾”

不能对一线职工的呼吁视而不见,也不能让企业承担过重的利益损失。在丁常云委员看来,解决目前“七嘴八舌”的最关键因素在于“依法治霾”。

丁常云表示,当前还找不到任何关于雾霾条件下职工劳动防护的法律条文。于是,在许多企业中,一个口罩常常成为了仅有的一切。这层薄薄的棉布背后,呼吸是一线职工心中的痛楚。

对此,丁常云认为,对一个法治社会而言,真正的治本之举,在于尽快针对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出台专门法律,出台刚性措施与制度,让企业没有理由视而不见,让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依法治霾”的核心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法律当然也会为企业寻求公平,但是一旦出台,企业就必须不折不扣将法律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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