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将立跨境烟霾污染法案
新加坡政府将立法严惩非法烧芭导致新加坡出现烟霾情况的外国公司,法案预计最早能在今年10月份生效。(图片来自《联合早报》)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政府将立法严惩非法烧芭导致新加坡出现烟霾情况的外国公司。跨境烟霾污染法案7日提交新加坡国会,一旦通过,违法者可能罚款最多200万新元(约1000万人民币)。若烧芭者能证明曾努力防止林火却还是无法避免灾害发生,就可免除法律责任。
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长维文医生昨天为跨境烟霾污染法案提出一读。法案主要针对国外非法烧芭的公司或人士,他们面对的刑罚与烟霾持续的时间挂钩,时间越长,罚款越重。
空气污染指数若维持在某个严重水平至少24小时,新加坡当局就能采取法律行动,违法者每天可被罚最多10万元。超过24小时后,霾害若持续数小时,这几小时也将按一天计算。
按烟霾持续时间开罚比一次性罚款作用大
例如,从7月1日傍晚6时开始,空气污染达到某个严重程度并持续到3日早上8时,霾害已超过24小时。总时长虽然未满72小时,但违法者得为酿成三天的烟霾天气缴付最多30万元的罚款,累计罚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维文医生上周五在“工业可持续能源与用水”的小组讨论结束后受访时说,按烟霾持续的时间开罚,比一次性罚款的遏止作用还大。因为一次性罚款的惩罚方式,可能会让违法者认为,既已造成霾害就索性持续下去。
他强调:“我们必须清楚表明,业者不该引发林火,但若林火已发生就应该尽快扑灭。”
法案也注明,若空气污染程度下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后又回升,违法者必须为这第二波的霾害付出多一次代价。
如果违法者不听从新加坡要求,没有采取行动预防、减少或控制烟霾污染,每天可被额外判罚5万元。
在执法方面,新加坡当局可要求涉案公司在本地的高层人员或外籍职员提供特定文件和资料。拒绝提供资料者可被罚款最多5000元或坐牢一个月,或两者兼施。若发现该职员有意离开新加坡,法院可发出禁令阻止该职员离境。
除了拥有土地的业主之外,违法的可能是租户或拥有准证使用土地的人,因此他们和涉案职员都必须负上法律责任。若他们无法证明林火不受他们控制或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就可能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政府也考虑到有些涉案业主或职员可能尽一切努力预防林火却不成功,他们若能提出相关证明就可免除责任。
负责实施跨境烟霾污染法的新加坡国家环境局,将以空气污染指数为基础制定对违法者开罚的标准,细节将在法案进行二读时公布。
法案预计最早能在今年10月份生效,但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和执法方面仍充满挑战。
维文重申,新加坡不能凭一己之力去执行这项法案。“这是东盟国家共同面对的问题,我们需要与邻国合作共享资讯和调查结果,最终希望能有一个管制网络,去阻吓这类行为。这个法案属于治外法权,但也反映了烟霾的跨境影响,这个也不是新加坡个别面对的问题,而是区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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