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焚烧发电:绿色产业还需绿色政策
更新时间:2014-07-13 14:40
来源: 环保技术网
作者:
阅读:1835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已成为各地共识,然而污水处理残留的高浓度污染物,却被随意抛弃、填埋,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这就是我国水务系统长期存在的“重水轻泥”问题。
笔者在长三角地区走访,发现这一经济发达地区开始率先关注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污泥焚烧发电由于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方面的明显优势,成为政府大力推广的新兴环保项目。但政府在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的同时,还需注意科学规划,严谨论证,不能“一烧了之”,同时防止“小火电”以污泥发电的名义逃避国家产业调控。
生活污泥二次污染重历史“欠债”多
污水处理厂污泥是高含水率的液固可燃物,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虫卵,以及铬、汞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按照现行工艺,每处理一吨污水,会产生千分之一左右的含水率80%的污湿泥。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的湿污泥约900万吨,预计未来5年内每年将产生湿污泥2700万吨。
但是,我国的污泥无害化处理率非常低,现有污水处理厂中有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还不到1/4,且由于费用昂贵,正常运营的更少。即使是在北京和上海,污泥处理率也仅为20%至25%。因此,随着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污泥的污染隐患日益凸显,亟须“补课”。
目前,国内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大多采取抛弃、填埋等简单处理方式。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韩伟明说,这种不规范的处置方式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还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周围环境、河道和地下水源。
长三角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高,土地寸土寸金,因此污泥处理的矛盾尤为突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南京市规模最大的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其污泥就地简单填埋或直接倾倒,对土壤和长江水都造成严重污染,当地菜农都不敢吃自己种的菜,对此颇有怨言。杭州市的两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由于数量太大、含水率高难以堆积而被垃圾填埋场拒收,加之历史欠债,无路可去的污泥成为污水处理厂身上的沉重包袱。绍兴水处理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最先进的污水处理厂之一,每天产生污泥1500吨左右,每年堆放占地250亩,年处理费用高达1亿元。
自主创新污泥焚烧发电值得推广
目前世界上有卫生填埋、生物堆肥、再发酵沼气发电、干化焚烧等多种污泥处置方式。为了避免污泥中含有的重金属等污染成分通过肥料-瓜果蔬菜-食品的途径进入人体,日本、欧洲等地一般都采用高温焚烧方式。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一些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用国产设备进行污泥焚烧发电,有效实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特别是其低成本优势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
江苏省常州市2003年起试验利用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城市污泥。公司生产计划部部长马欣说,到2005年10月,常州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200至250吨的污泥实现了全量焚烧,焚烧仅产生少量灰渣,可用于水泥厂做粉煤灰或制砖。他们依托电厂现有的锅炉将脱水污泥掺煤焚烧,既不用建造单独的干化焚烧设施,又不需配置单独的运行管理人员,这一技术获得了两项国家专利,综合运营成本约为100元/吨,不足欧洲技术的1/3。而常州曾计划在郊区建设污泥专用卫生填埋场,测算出每吨污泥填埋成本达200至300元,而且专用场地仅可使用16个月。
国家发改委示范工程绍兴市垃圾和污泥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是国内最大的污泥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日处理1200吨垃圾和1000吨污泥,年发电2.65亿度,每小时供汽150吨。其燃烧产生的二恶英排放浓度为0.0033至0.0048纳克/立方米,低于国家标准的1纳克/立方米和欧盟标准的0.1纳克/立方米。
建设部水务专家、浙江大学教授严建华说,目前我国已经掌握了污泥发电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从而保证了较低的污泥处置成本。如绍兴污泥处置项目采用浙江大学的循环流化床和污泥燃料化焚烧发电技术,利用后道焚烧发电工序产生的蒸汽余热,进行前道的污泥干化技术,比直接燃煤燃油干化污泥大大节省了成本,约为100元/吨,而此前参与招标的一家奥地利企业提供的污泥处理成本高达400元/吨。
绿色产业呼唤绿色政策三大误区仍需防范
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污泥焚烧发电正在各地兴起,仅浙江省就有杭州、平湖、富阳、海宁、绍兴和平阳等多个县市上马采用浙江大学技术的污泥处理项目,但有的项目也遇到了吃不饱和吃不好的尴尬。专家认为政府应动用财税等政策杠杆,撬动民间资本力量,实现市场化运营。
一些企业表示,污泥焚烧发电每吨综合成本在100元左右,低于这一水平企业没有积极性。严建华认为,根据“排污者付费、治污者赚钱”的原则,政府补贴的污泥处理费不宜过低。
除了污泥处置收费以外,一些企业更希望在电价政策上得到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享受高于煤电0.25元/千瓦时的电价,企业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但前提是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不得超过20%。但企业反映,生活污泥含水率高达80%,必须混合高热值的煤炭才能燃烧,无法跨越国家政策门槛。企业建议,主管部门应考虑到生活污泥的特殊性,作出政策调整,给予企业电价和税收优惠。
记者采访发现,政府推广污泥焚烧发电,还要注意科学规划,辨证施治,避免陷入三大误区:
一是过于强调资源化。一些媒体报道过于强调污泥焚烧的发电效益,往往折算污泥发电能节约多少原煤。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舒桦说,生活污泥含水率高、热值低,必须吸收大量热能后才能燃烧,污泥焚烧等处理方式投入的能量和资金必然大于能量回收和物质再利用的收益,其最大的价值还是环保和社会效益,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利益。
二是盲目上马,一烧了之。严建华表示,各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泥质和热值不尽相同,处理方法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慎重立项。如电镀污泥的主要成分是金属碎屑,难以燃烧;石化污泥、印染污泥含有大量杂质,严格地说属于危险废弃物,要有专门的干化、燃烧技术和设备。
三是防止一些“小火电”通过匆匆上马污泥发电项目,躲避国家产业政策调控。一些规模小、污染大的火电企业为逃避被关停的命运,打出环保牌,改装成污泥发电项目,但由于技术不过关,可能成为更大的污染隐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