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零排放”呼唤环保设备升级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从今年3月国家提出京津冀等地区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沿海地区实行“近零排放”的要求后,“近零排放”几乎一夜之间成为火电厂新的目标。然而,“近零排放”对于环保设备的性能优化、结构设计、系统升级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经历了长时间、大范围、爆发性增长的环保设备行业开始将目光真正的投向设备升级与技术革新的层面。
事实上,对于何为“近零排放”、“趋零排放”和“超低排放”等概念,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但业内通常以燃气发电排放水平作为参考标准。不过,从今年上半年各地政府所发布的新一轮脱硫脱硝除尘的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近零排放”是指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为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
今年6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浙能嘉兴电厂8号机组实现近零排放的消息。这是我国投产的首套百万千瓦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装置,8号机组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技术”,烟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水平达到或优于燃气机组排放标准,吹响了我国火电机组“近零排放”的集结号。
紧接着,神华国华舟山电厂4号机组正式移交生产,该机组是国内首台新建“近零排放”燃煤发电机组。该机组同步配套建设了高效烟气脱硝装置(低氮燃烧器+SCR催化还原)、采用高效静电除尘装置(高频电源、旋转电极)、烟气海水脱硫装置。
通过以上案例不难发现,“近零排放”对于环保设备甚至整个发电系统的设备都将带来革命性的变革。“近零排放”不仅仅要求火电厂在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升级,而且对于煤质成分、锅炉选型、引风机配置、催化剂适应性甚至是整个发电系统性能优化和设计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简而言之,“近零排放”不仅要求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进行提效改造,而且开启了整个发电系统设计的新模式。
从火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到“近零排放”目标的提出,实质上是我国燃煤电厂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由于我国是燃煤发电大国,而且以燃煤发电为主的结构在短时间内不会改变,那么要想实现清洁高效发电,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近零排放”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然而我国煤种以及灰分的特殊性又让这项工作变得难上加难,“近零排放”在大部分地区仍面临较大的困难。
在浙江、上海、广东等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已经成为可能。
而随着我国发电设备和环保设备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近零排放”似乎已经成为行业共识并被借鉴推广开来,而环保行业要做的工作则是将心沉下来,改变过去追求“大建快上”的观念,转向高水平、高效率环保设备的研发和攻关,为燃煤电厂“近零排放”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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