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毒脱硝催化剂迎来发展商机
9月18日,在天津市环保协会举办的美丽天津一号工程脱硝技术交流会上,环境保护部8月5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为与会者热议的话题。根据《通知》,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被纳入危险废物品类进行管理,并加大对其监管力度。与会关专家预计,随着《通知》的发布,无毒脱硝催化剂将迎来发展商机。
大规模脱硝带来大量危废
近年来,雾霾持续袭扰,作为“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氮氧化物减排势在必行。为有效防治氮氧化物污染,国家要求火电厂等相关行业企业加快进行烟气脱硝,推动相关行业继脱硫之后进入脱硝时代。
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祝社民介绍说,目前国内外治理NOx主要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其关键是催化剂的使用,在310℃~410℃条件下喷氨。优点是效率高,技术成熟可靠,运行费用低;缺点是现在商用的催化剂均为钒钛系,其主要活性成分五氧化二钒,是一种剧毒物质,废弃催化剂须当做危废处理,如果随意堆存或处置不当,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大规模脱硝带来大量危废,如何处置这些废旧催化剂成为业界关注热点。因其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当前不仅燃煤电厂,而且化工、焦化、水泥、钢铁等行业企业也都在进行烟气脱硝。以山东为例,按照目前的燃煤电厂发电量,山东省对脱硝催化剂的需求总量在4万立方米左右。催化剂到期更换时每立方米约需8000元的危废处理成本,以此计算,山东全省仅电厂脱硝催化剂的处置成本就将达到3亿多元。
“这些催化剂的使用寿命并不长,一般也就3年左右。这就意味着,全国每年约新增10万立方米废旧催化剂,将极大地威胁环境安全。”专业从事焦化行业烟气脱硝治理的晋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卢兴才说。
无毒脱硝催化剂迎来商机
烟气脱硝不“脱”不行,“脱”又面临二次污染,企业该怎么办?
近日,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新出具了一份检验报告:由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检验的SCR脱硝催化剂样品,依据JY/T009-1996标准进行定性物相分析,检验结果为“五氧化二钒未检出”。
天璨环保公司针对钒钛系脱硝催化剂的高成本和二次污染问题,研发生产出新型催化剂,以稀土为主要活性组分,无毒、高效、可再生利用,无二次污染,可完全替代有毒钒钛体系催化剂。研发始于5年前,早在脱硝大规模兴起前,天璨环保公司及其背后的技术支撑团队就嗅到了商机。
这种新型高效无毒脱硝催化剂通过了由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部门专家参加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催化剂填补了国内外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而且具有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彻底打破了脱硝催化剂关键技术长期依赖国外的局面。
目前,该公司已建成年产6000立方米的新型无毒脱硝催化剂生产线,获得中央投资专项4200万元资金的支持。二期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年生产规模可达36000立方米,年产值达20亿元,将成为国内乃至世界最大的新型无毒脱硝催化剂生产制造基地,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创造更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加大对脱硝催化剂使用的管理力度,将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处置、利用和再生业务提供政策保障。目前,国内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市场尚未正式启动,国际上能够掌握并成功向市场推广的专业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的公司也为数不多,这就为新型高效无毒脱硝催化剂带来了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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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主要内容
●产生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管理、再生、利用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工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名称定为“工业烟气选择性催化脱硝过程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
●从事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收集、贮存、再生、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应具有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提高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再生和利用处置能力。鼓励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优先进行再生,培养一批利用处置企业,尽快提高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再生、利用和处置能力。
●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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