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交易即将鸣锣
记者获悉,由水利部牵头已筹备两年的国家级水权交易所,目前业务框架基本确定,方案或于近期上报国务院。
“交易所将是企业性质,注册资本10亿元,由水利部牵头,黄河、长江等几个大的水系的管理机构都作为股东参与。”一名熟悉相关情况的人士对记者谈到。
据介绍,水权交易所的框架将涵盖水权流转、水权工程与设备招投标、水权企业产权与实物交易、水权评估、水权金融等内容。而作为水权金融创新的重要一环,水权产业基金可能也会随之成立。
水权交易引出金融创新
在水权交易所酝酿成立的过程中,水权交易亦在层层推进。
今年7月底,水利部召开全国水权交易试点启动工作会议,确定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7个省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国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试点内容包括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开展水权制度建设,试点时间为2-3年。根据时间表,8月各省区将上报方案,10 月份方案批准后将开始正式执行,这一系列的动作,均标志着我国水权交易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水利部一内部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谈到,“如何进行确权和交易的制度设计,应该说是此轮改革中基础性的、关键性的工作。”
据了解,此次试点的7个省区,所承担的试点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中宁夏、江西、湖北等省区将“重点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而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省区则重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模式”。
“在这些工作中,确权应该是第一位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沈大军对记者分析,“权利如果不确定,自然也谈不上交易。”
“水权交易所一旦成立,金融方面的想象空间会比较大。”业内人士评价称,“是否可能衍生出一些金融产品?是否会孵化出与水权相关的上市企业?这些新生事物都可能出现。”
一名熟悉林权交易的人士表示,国家级的林权交易所成立后,从林权流转开始,到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林药等形成了一整条产业链条,逐步孵化出很多大型的林业企业,“水权交易所设立后,可能也会产生异曲同工之妙。”
在其看来,水权交易所一旦成立,水资源管理将变得更有序、更有规则。“谁用水、谁掏钱,都会很明确,同时也会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到这个体系中,会给资本一个新的投资方向。”
另外,2015年底之前,有关部门将研究提出《水资源确权登记方案》、《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办法》和《取水权转让管理办法》,这也将为水权交易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进一步扫清障。
打开水资源价值空间
在业界人士看来,目前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缺水状况,但原因各不相同。“有些地方是资源性缺水,有些是水质性缺水,还有的是制度性缺水。”一名业内人士认为,“制度性缺水怎么理解呢?比如一些地方虽然有水,但已经接近国家规定的用水线指标,想要再用水,就只能通过盘活存量的办法,也就是去买水了。”
此前,我国已开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用水总量控制、各省逐级分解指标的办法。在此背景之下,“制度性缺水”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晶在《水权改革怎么看?怎么办?》的文章中提到:鄂尔多斯市本市用水指标已经没有,有100多个工业项目等待用水指标上马,希望通过跨地区转让水权解决;北京市严重缺水,希望通过南水北调转让用水指标解决。然而,现行的水资源配置制度不能完全满足这些实践需求,因此要进行水权改革。
“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倒逼地方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用水效率,而不是粗放地做大GDP。”一名地方政府人士评论道。换言之,水权交易制度改革的目的,正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尽量“盘活存量”。
公开信息表明,近年来各地在探索水权交易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案例,如浙江省东阳和义乌之间的水权交易、内蒙古巴彦淖尔与鄂尔多斯之间的水权交易、宁夏热电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等。
在水资源评估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今年1月,拥有水域近180万亩的大湖股份发布公告,审议通过了《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资产补偿收回的议案》。公告显示,大湖股份持有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29.3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于苏州市人民政府将对阳澄湖水资源进行综合整治,拟补偿收回阳澄股份8500亩水域养殖使用权,经资产评估及协商后,补偿金额确定为7794.72万元。经粗略换算,阳澄湖水域的资源价值约9200元/亩。
但总的来说,以上出现的案例仍只是一些个案。在涉及水资源评估、水权交易流转等领域,仍需要一些更具操作性、更客观的评价标准以及交易场所。为此,全国性的、统一的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显得尤其迫切。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