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需形成合力 惩防并举是关键
近日,一则内蒙古腾格里沙漠中存在排放工业污水问题的消息,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也作出了重要批示。
不难发现,此次事件背后既彰显了中央铁拳治污决心,又为地方确立了行动指南。有观察者指出,此举旨在为堪称“长牙齿“的新《环境保护法》的即将实施铺平道路。
作为开始紧绷环境保护这根弦的地方,面对中央精神可谓响应积极并均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当地环境治理打出各自“组合拳”,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杜绝环境污染。
尽管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政策落地有声,地方性配套措施也已密集出炉,形成的环境高压监管态势明显。然而,一个不容忽视问题是,污染形势在一些地方依然严峻,环境监管与保护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以山东、河北等地非法酸化油生产加工点为例。采访中发现,偷排乱倒酸化油生产废水已成为该行业领域里公开秘密,这也为地方环境埋下了污染隐患。事实上,由于一些加工点既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又不愿增加成本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处置污水,那么,偷排自然就成为这些非法酸化油加工点的不二选择。
酸化油及生产工艺并不被民众所熟知,对其产生的废水污染的危害更无从知晓。亲临酸化油生产现场的人看到的场景是终生难忘,脑海里时不时会浮现出一池池装满墨汁状的黑色液体,不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笼罩于场地周围经久不散。
有分析者认为,酸化油生产后的废水多为强酸废水,因其具有腐蚀性、反应性及毒性等危险特性,凡是被沾染过的植物最终会枯萎至死。而人或动物若长时间接触也会被废水中散发出的刺鼻异味熏晕,甚者会产生短暂窒息。若不安全妥善处置,极易造成环境安全隐患,严重的将造成环境污染,危害性大,修复环境所需成本极高。
少则数吨多则上百吨的强酸废水未经处置便被偷排或乱倒,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性不可估量。
由于多数酸化油加工点选址隐蔽,对产生的废水处理大多选择夜间用槽灌车拉至他处偷排倾倒,无形之中加大地方环境监管与执法难度。好在,为解决应对之策,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并逐步常态化,通过对涉水、涉气的重点企业进行巡回检查,对包括酸化油在内的企业起到明显震慑作用。
为补齐环境监管执法短板,一些地方环境监管部门确实有效开展了不定期、有针对性夜间检查等常态化环境执法机制。“即便如此,包括乱倒强酸废水在内的污水偷排现象仍难以得到彻底消除。”有环保人士坦言称。
有专家表示,环境治理绝非朝夕之功,仅凭政策之手寻求平衡较为困难。为此,环境治理需配套相应的软件环境,即为有效监管。与其环境严管严控不如“堵疏结合”,抓污染治理要坚持惩防并用才是关键。首先,环境属于公共物品,企业出于自利,规避环境保护成本的动机很强,因此必须给予违法者严厉惩罚。其次,对环保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环保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等方面改善软件环境。
与此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宣传执法力度,引导企业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应履行的环境责任和环境义务;树立环境污染早治早主动、经济结构早调早受益的观念,努力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此外,要坚决杜绝对乱倾倒、乱堆放、乱处置危险废物抱有侥幸心理,不能只算经济帐,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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