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环保执法 要从三方面下功夫
日前,环保部通报了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通过对14个市(县、区)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共发现了42项环境违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因锅炉氮氧化物排放超标被环保部点名,且该企业已被焦作市环保局多次处罚。
近年来,“雾霾”已经成为中国居民生活的一大困扰,而引发深思的则是雾霾背后的环境治理。长期以来,在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我国的环保问题日益险峻,而环保治理颇受社会诟病的是处罚力度不够重和执法力度不够大。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开始实施,新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等四项规定将“重拳”挥向排污企业,明确排污者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仍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逐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上不封顶。此外,新《环保法》吸收了全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经验,采取了一些很严格的惩罚措施,比如偷排污染物会被拘留,如果伪造、造假要被拘留,瞒报、谎报数据也会被拘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从目前来看,新修订的《环保法》应该是全世界最严厉的环境法之一,而且在中国也是最严厉的专业领域法之一,上述除了拘留外,其他如“引咎辞职”、“公益诉讼”等处罚方式,在很多国家的《环保法》里是没有的。
如果处罚力度足够大,但是执法力度仍然不够的话,上述痼疾仍然难以治愈。长期以来,我国环保产业存在“重投资、轻监管”治理思路,在环保投资大幅增加的背后,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大导致环保设备设施实际运行情况较差,进而导致环保项目招标中,技术实力、工程经验不是项目中标的核心因素,行业竞争较为恶劣,大量不具备相应实力的企业混入市场。
所以,环保执法力度必须加强,一是加强各级各地环保部执法为民的意识;二是应当建立起科学的环境评价机制和官员考核机制,把环保指标纳入到官员业绩考核中来,让官帽不仅与经济GDP直接紧密挂钩,更与环保绿色GDP直接挂钩;三是加大问责力度,打击环保评估中的腐败寻租行为,让“引咎辞职”真正落地,形成对相关负责主体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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