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水十条”落实到位?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和主要指标,并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此,基层环保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水十条”,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当前,迫切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度、方案、措施等。“水十条”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部门,急需配套相应的制度、方案、措施。如制定或修订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价格税费、收费政策、税收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等。
二是要把强化科技支撑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当前,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经济处于粗放发展阶段,工农业生产技术整体落后,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解决环境污染要以工农业生产科技水平进步为基础,提升环境管理、环境治理各环节技术,加快环保科技研发,加大科研投入,切实解决环境治理技术滞后矛盾。
三是应侧重抓好农业、生活污染治理。当前,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同时,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大农业、生活污染防治力度,综合运用政策、法治、技术、资金等综合手段加以推动,加强以奖代补的补助力度,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是提升环保业务水平,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这是基层严格环境执法、积极落实“水十条”的必要条件。当前,基层环境执法普遍存在人手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疲于应对的状况,国家要从机构改革整体出发,明晰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责,根据区域面积、经济总量、流域和生态监管需要等核定环保机构人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培训管理,提升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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