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退运环保不合格进口煤炭1200吨
5月11日,据广西检验检疫局通报,东兴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于4月30日,将检出环保项目氟不合格的1200吨进口煤炭依法退运出境。对不合格进口煤炭退运在广西口岸尚属首次。
据介绍,这批进口煤炭来自越南,品种属无烟煤,重量1200吨、货值99877.6美元。检验人员在码头对这批船载无烟煤进行了检疫查验,并按规定抽样检验。
经口岸检验检疫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无烟煤环保项目氟含量高达273μg/g,超出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氟的指标要求。据资料显示,氟、砷、磷、氯等有害元素会在煤燃烧时转化为挥发性化合物排放到大气中,造成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而环保不合格及部分劣质煤炭进入我国,将对我国的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带来双重不利影响。东兴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批进口无烟煤做出退运处理决定。
自今年1月1日起《办法》实施后,广西检验检疫局要求各口岸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进口煤炭的检验检疫监管,防止不合格进口煤炭入境,切实有效维护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今年一季度,广西共检验进口煤炭100批、543万吨、3.54亿美元,对检出不合格的批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均依法做出相关处理。
广西检验检疫局还提醒广大煤炭进口商、使用企业,在进口合同中订明该《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拒收条款、退货责任条款,对质量低劣的国外煤炭慎重签订进口协议。经过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进口煤炭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煤炭进口商进一步重视煤炭环保质量,在进口前会先委托检验机构在国外装货港对环保元素进行预检验,合格后才发往我国,减少了劣质煤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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