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分类推进城乡污水治理
更新时间:2015-06-17 14:46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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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确定治理目标。全市污水治理3年到位。市污水处理厂和巴城主城区污水管网在2016年11月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巴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经开区污水管网2015年8月完成建设任务,污水进网进厂处理;通江、南江、恩阳2015年12月底完成城区污水处理配套干管建设,平昌2016年12底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三县一区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3年内完成所有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运行。(2)分类明确治理责任。按照“辖区负责、业主主体、水务部门业务指导、环保部门监督监察”原则,巴城由市水务局负责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管护,县(区)负责辖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主管网建设管护,乡镇负责辖区污水处理站建设管护,其它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区域内污水排放管网建设维护并将污水接入主管网,水务部门负责规划和业务指导,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规划建设污水排放管网,环保部门负责违规违法排放治理监督监测。(3)分类进行资金筹集。巴城、县(区)主城区采用BT、BOT、PPP模式通过社会资本融资参与建设,在水费收缴时代收的污水治理费返还污水处理厂用于日常维护;其它建设单位内的污水排放系统建设维护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建设成本;全市乡镇污水处理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自2016年起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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