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环保大检查结果
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陕西环保大检查结果,截至5月底,陕西省共检查企业3400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750余起,对5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6家企业涉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进行司法移送。
立案处罚500余起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自3月起,陕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环保大检查,并确定了6项检查内容:一是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三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四是落后产能淘汰情况;五是制约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六是国家和省级督办、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据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介绍,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3个月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800余人(次),立案处罚500余起,处罚款3900余万元。取缔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及生产工艺380余家。对5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40家企业违法排污设施进行了查封扣押,对32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对19家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各地排查,无制约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同时,陕西省环保厅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3次约谈会,通报违法问题39起,约谈企业负责人31人。
开出1580万元高额罚单
发布会还首次公布了陕西按日计罚的5起案件: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废水超标排放,被按日计罚44万余元;
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通过渗坑排放污染物被按日计罚100万元;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私设暗管,通过渗坑排放污染物被按日计罚120万元;
陕西省府谷县热电有限公司因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被按日计罚25万元;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部分污染治理设施未启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被两次按日计罚,第一次被罚740万元,第二次被罚840万元,共计罚款1580万元。
来自咸阳市环保局最新消息,目前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二甲醚项目已缴纳罚款,咸阳市市级财政非税收专户已于6月18日14时40分收到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缴纳的1580万元罚款。
孟卫萍对陕西各地市(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也进行了通报:
西安市每天至少约有600吨污泥未得到无害化处置,且去向不详;宝鸡市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渭河;咸阳市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处理厂存在“小马拉大车”、“大马拉小车”现象;渭南市每天约有2000多吨污水直排沋河;榆林市所检查的120多个建设项目中未批先建的有32个,擅自试运行或久试不验的有23家;延安市油区输油管线建设设计标准低,最长服役期已超过20年,致原油泄漏;汉中市锌业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等建设项目均存在未批先建等违法生产行为;安康市10个县城垃圾填埋场,仅有白河等3个县垃圾填埋场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商洛市每天约有8000吨生活污水直排丹江;韩城市6家焦化企业烟气排放污染物长期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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