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企业生态环保职责规范
更新时间:2015-07-30 09:0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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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是一个庞大的综合性社会工程,大到工业污染,小到个人生活垃圾处理,涉及到每个人,关系到子孙后代。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严格立法。要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仅要形成广泛的舆论环境,而且要建立专业精通、执行力强大的执法队伍,细化执法标准,坚决遏制恶性污染、大面积污染、长期污染的现象,把奖励和处罚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单位和个人。
建议加强对企业生态环保职责规范,充分调动经济主体主观能动性。能否规定企业利润用于再发展及生态环境的资金比例。比如,此次宁夏中卫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新建厂区投资4亿元,环保设施投入8000万元,占了整个投入的1/5。类似的比例需不需要刚性化?有待专家研究。
政府要鼓励和吸引更多民营企业投入生态环保工程。目前,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发展PPP模式的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如何引导、如何大胆尝试,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此外,新闻舆论单位的从业人员也要思考、研究,形成良好的、积极的舆论环境,防止宣传报道中的简单化、片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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