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环保局"四化"机制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为规范政务运行,遵化环保局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建立“工作决策民主化、执法权力制衡化、处罚裁量标准化、政务运行公开化”四化机制,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氛围。
要工作决策民主化,为增强决策的民主性,提高决策质量,建立了完善的集体决策制度。全局性的重要事项由党组会按“三重一大”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各科室的重要事项由科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到每项决策有程序、有记录,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同时对全局范围内的60项政务逐一进行统一,规范办事程序,使每一项政务除都有文字表述的办事程序以外,还附有单项工作流程图,重点增加集体决策环节,杜绝个人说了算。
要执法权力制衡化,为进一步解决“中梗阻”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查处分离、核收分离、批验分离“三分离”制度,使执法的各个环节相互制衡,起到规范一线执法人员的作用。查处分离即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对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在人员上实行分离,由不同的人员去做。做到在执法过程中到企业执法的人员没有裁决权,有裁决权的人不进企业;核收分离即在排污费收缴工作中对企业排污收费的金额的核定和收缴在人员上实行分离,由不同的人员来做。做到核定收费金额的人员不到企业收费,到企业收费的人员不能随意改变收费额度;批验分离即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对审批和验收在人员上实行分离,有不同的人员来做。做到负责审批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的要求去验收。
要处罚裁量标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十三个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处罚的+条款予以摘要并根据情节的不同明确具体处罚标准,便于执法工作准确把握,以防工作人员凭想当然办事。四、政务运行公开化。对政务运行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局信息中心将科室职能权限、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投诉方式进行公开,使环保局的所有工作信息都能在网上查到。在注重抓好动态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保证了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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