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与保护不一定要对立 协调发展应为破题良方
更新时间:2015-08-14 13: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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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目的,不是停止发展,而是找到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在生态环境得到应有保护的前提下,实现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
个别企业过度渲染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如何强硬,采取休克疗法,甚至采取极端方式粗暴执法的言论,是为自己的违法和抵制执法找借口。
这些争论的背后,实质是一场博弈。不是企业与环保部门的博弈,甚至不是执法与违法的博弈,而是两种不同发展方式的博弈。
在有些地方,只要环保部门执法力度大一些,就会引起一起争论甚至反弹。有人说运动式地治理污染有违客观规律;有人认为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大规模地停产、限产整治,必然影响发展,不合时宜。而大多数人则坚定地认为,一些地方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刮骨疗伤的严重程度,痛下决心,坚决治理污染,不仅没什么不对,而且非常及时,非常有力。许多评论说,产业结构不合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已有模式不可持续,必须坚决调整,否则后患无穷。个别企业长期违法,屡教不改,甚至根本不拿环保法律和环境执法当回事,不整治怎么能行?至于集中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正是企业长期违法造成的,理应由违法企业承担责任。
对于这样一些争论,我们必须理性客观地进行分析。
第一,不能过度渲染集中强力治污的代价,也必须反对不惜代价。
治理污染肯定有代价,而代价到底有多大?这是评价治理行动成败得失的重要参数。比方说,由于企业关闭、停产、限产带来的失业人数,究竟是多少?造成难以偿还的银行贷款到底是多少?盗抢案件是不是真的因此而增加了?媒体关于这方面的报道肯定有依据,但这些依据是不是靠得住?
对于这些争论,有业内人士指出,所谓经济萧条和社会问题,被过度渲染了,很多地方都有过这种情况。只要治理动作大一点,立即就有人过度渲染说,由此造成了多大多大损失,后果多么多么严重。
过度渲染的始作俑者,大都是被处罚企业,或者可能被处罚的企业。处罚谁,谁都难受。违法企业抵制处罚的一种常用手段,就是过度渲染损失,主要内容也大同小异,不外乎将有多少人失业,有多少银行贷款无法偿还之类。个别无赖者,甚至以此绑架政府,要挟环保部门,煽动社会情绪,忽悠善意报道的新闻媒体。类似过度渲染所谓损失的案例,不仅经常发生在与环保有关的治理整顿过程中,其他领域也屡见不鲜,手段虽然拙劣,却能屡试不爽。
有时候,过度渲染治理污染的代价,不仅是某些违法企业故伎重演,而且带有更深层的社会背景。有舆情专家指出,过度渲染萧条,特别是所谓金融链条崩溃,是把环保推向基层政治争论的核心,素来羸弱的基层环保部门可不一定堪此一击,一些刚刚倾向环保的官员也可能因此而微妙缓行,小心站队消极观望了。这个分析可能有些沉重,却直指问题本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则明确指出,过度渲染的目的,就是抵制环境执法,抵制转型,退到那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上去。
对于过度渲染所谓损失,以此跟政府讨价还价,甚至对抗环境执法的行为,必须坚决披露和反对。同时,也必须反对不惜代价。
治理污染有代价,这个代价必须限定在一定幅度内。个别地方喜欢宣传高代价,以为代价越高,说明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越大,成绩也就越大。媒体的有关报道,也往往对所谓舍得付出高代价津津乐道。这样的宣传是不可取的。强调不惜代价,不可行,也不符合实际。环境保护的目的,不是停止发展,而是找到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在生态环境得到应有保护的前提下,实现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毫无疑问,在这样的理念下治理污染,一定会充分考虑代价。事实上,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一直非常注意把握治理的节奏。如果不考虑代价,不考虑阶段性特征,不考虑需要与可能,很多污染问题解决并不难。
对治理污染所付出的代价,必须客观评价,既不能夸大,也不能视而不见;既不能因为有一定代价就放弃治理,也不能为治理而不考虑代价。无论过度渲染治理污染的代价,还是强调不惜高代价,最终都可能把舆论导向引偏,得出一些错误结论,如环境保护影响了发展,甚至认为加强环保是经济下行的重要原因。这些错误认识,对环境保护非常不利,最终对发展也是有害的。
第二,不能夸大集中强力治污过程的阵痛,也不提倡采用休克式治疗的极端手段。
集中强力治理污染,一定事出有因,到了必须经历阵痛的时候。无论转型还是治理污染,都有阵痛。既治病,又很舒服,哪有此等好事?
比方手术,如果不说治疗效果,只绘声绘色地渲染过程,甚至描述手术刀如何尖锐,止血钳如何止血等细节,肯定不好看。
个别企业不说自己的违法行为,不说环保部门已经多少次责令整改,不说政府按照法律规定早已下达了关闭或者停产通知,只说执行过程如何强制。以这样的悲情手段争取同情,进而逼迫政府和环保部门让步的闹剧,在很多地方不止一次上演。网络舆论比较容易被左右,貌似同情弱者,客观上支持了某些不讲道理的钉子户。
有的违法企业,干脆以强硬方式直接对抗执法。执法部门三番五次要求停产整治,始终拒不接受,而且就等着执法部门来强制执行,然后大势宣扬炉子里的铁水凝固了、炉子废了等等。
有一条微信,很生动地描述了这类行为。说是警察上门抓犯罪嫌疑人,在门外亮明身份,一再喊话、敲门,要求屋里的人开门。里面的人明明听见了,就是拒绝开门。警察最后不得不依法破门而入,嫌疑人却状告警察弄坏了门锁。
既然强力治理这么痛苦,那么,有没有比较缓和的办法呢?有,但已经错过机会了。就好像小病演变成了大病,到了必须动手术的时候。有专家明确认为,“点刹”不能遏制污染,只能放任污染蔓延。污染已经走进了死胡同,只有当机立断才有转机。不能松松紧紧,让问题反复。
手术为了治病,环保部门严格执法,根本目的是减少违法,让企业停止违法,在新的起点上更好的发展。除了极少数被依法关闭的,其他违法企业都有改正的机会。环保部门历来坚持宽严相济,无情执法,有情操作。个别企业过度渲染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如何强硬,采取休克疗法,甚至采取极端方式粗暴执法的言论,是为自己的违法和抵制执法找借口。如果媒体也持同样态度,起码是不理智的。
第三,不能高估环境新闻事件的严重后果,也不可忽视其现象的典型意义。
这些争论的背后,实质是一场博弈。不是企业与环保部门的博弈,甚至不是执法与违法的博弈,而是两种不同发展方式的博弈。
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主任夏光认为,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模式,虽然事出有因,但后果严重,不是可以长期采用的发展模式。当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耗尽、发展难以为继的时候,这种模式也就走到了尽头,必须进行转型。往哪个方向转?有人说,既然过去是靠牺牲环境搞发展的,那么现在就应该停下发展保环境。显然,这种观点难以被大多数人接受。经济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其重要性无须多述,因此,经济发展转型的方向是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谓之绿色转型。
常纪文指出,各地区不能忽视有限的环境容量,毫无限制地追求粗放式经济发展总量。一些地区享受了粗放式发展带来的成果,却没有做出必要的环境保护投入,这必定要付出沉重的事后代价。目前,有些地方因为企业关闭、取缔、整顿出现的失业和财政问题,不能成为绑架民意和中央部署的借口。如果继续回到之前的发展道路上,后果将更加严重,经济和社会危机将难以克服。现在采取坚决的措施调整产业结构,是为今后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如果将经济下行的责任推卸给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从小处看,是为了一地的经济发展,为自己的小利益打算盘;从大处看,是否定中央的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和改革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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