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近年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不断开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昌吉州共有173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用水日供水量已达8.35万吨,受益人口达70.51万人。
据了解,昌吉州目前在已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建立了防护围栏,设立了明显的防护标志和严禁事项告示牌。在奇台县,已对七户、半截沟等五大水源地进行保护设施建设;在玛纳斯县,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置隔离护栏、围网工程并建设防护林等,防止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
同时,昌吉州不断加强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2014年~2015年自治区下达昌吉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项,总投资611万元,在全州建设了7个水质化验室,配备了检测化验仪器,水质检测项目达到20~62项,并在州水科所分期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检验,建立详细的检测台账,确保水源地水质监测到位。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确保妥善处置。
2015年~2016年昌吉州将加快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动化建设能力建设,并与昌吉州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平台连接,逐步实现全州200立方米供水能力工程的电子监控。截至目前,已在玛纳斯供水站建立中心控制室,可对5个水厂、6个清水池和14个监测监控点进行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和控制处理。
此外,昌吉州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视。同时,昌吉州进一步加强水源巡护,各水厂均配备1名专职水源管线巡查人员,每天不定期对水源、水池、管线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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