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划定空气质量特控区
更新时间:2015-12-22 10:06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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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获悉,《宝安区2015~2016年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审定通过。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16年年底,宝安区空气优良天数将达到300天以上。
《方案》划定了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采取11项特控治标措施和38项全区性治本措施,全力提升空气质量。
据悉,宝安区划定了4个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先行先试:新安街道宝民一路以东、新安四路以南、公园路以西、创业二路以北为宝城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划定锦程路—福园一路以西、蚝业路以北、茅洲河以南为海上田园旅游区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划定福永大道以北、宝安大道以东、政丰北路以西、福洲大道以南为大空港片区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划定新安六路以南、宝安大道以西为前海湾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
《方案》针对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提出的11项特别管控措施包括:部分路段禁行泥头车和柴油车,公交柴油车加装颗粒捕集器,107国道新安段禁行货柜车、限行泥头车,公交车改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取缔非清洁能源锅炉、油炉、砂石场,集中整治油烟,试点家庭油烟集中处理,集中整治汽修行业VOC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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