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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多远才是安全距离

更新时间:2015-12-28 12:49 来源:美财社 作者: 阅读:12470 网友评论0

广东省普宁市云落村的村民们因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将建在家门口的事情好不热闹的闹腾了一番。  

美小财没有记错的话,因为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事儿,近年来,好多地方都在闹腾。闹腾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我们支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但这个绝对不能建在我的家门口。  

正是在这样人云亦云的避邻心态的左右下,无一例外,所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地的村民或群众,都开始反对把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在自己家附近。  

那么,垃圾焚烧发电厂距离居民区的安全距离究竟应该是多少,为什么这些涉事的地方政府不去积极引导宣传呢?  

我们通过网络检索发现,此类解释的确并不给力:  

如,在2013年7月13日,网友“cnm111”在乐清网络问效平台发表了题为《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防护距离到底是多少米》的留言。称:  

我有以下几点存在疑问  

第一:国家所规定的是厂区的安全距离而不是你们所谓的垃圾库房的距离。  

厂址东侧为柳市镇湖西村,距该项目垃圾库房231米;西侧是北白象镇的张家湾村,距本项目垃圾库房291米。本项目为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审批及环评要求执行防护距离为200米,项目选址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第二: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08]82号。第3点:污染物控制中的第6条有明确规定6、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第三:你们所谓的垃圾库房和厂址的意义完全不一样。我需要你们解释清楚和法律的定义。  

第四:国家环境保护部明确规定厂址离居民区安全防卫距离不得小与300米,你们所谓的200米是符合什么标准?  

约一周后,乐清市环保局回复称:您好,感谢您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深度关注,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有关防护距离浅释如下:  

安全防护距离:是指从产生有害因素生产装置或车间的边界开始计算,至居民区、港口、码头、车站或主要交通要道边界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属于安全生产评价中的一个专业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环境防护距离是2008年9月4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首先提出,其内涵是规定根据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且仅针对新改扩建项目。  

2、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及环评报告评价内容,卫生防护距离是针对无组织排放的;其距离是从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算起,不是从厂界算起。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边界是从垃圾库房的边界开始计算,且环评报告明确指出垃圾臭气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指离垃圾库房的距离)。现柳市镇湖西村距该项目垃圾库房231米;西侧是北白象镇的张家湾村,距本项目垃圾库房291米。项目符合原环保总局审批及环评执行200米防护距离的要求。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附件(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第一条第六款“环境防护距离”要求为“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而本项目为2005年国家原环保总局审批,不属于环发[2008]82号文件要求的新改扩建项目。  

类似的网络交流不胜枚举。人们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谈及色变的主要原因在于二噁英。  

百度百科显示,二噁英(Dioxin),又称二氧杂芑(qǐ),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二噁英实际上是二噁英类(Dioxins)一个简称,它指的并不是一种单一物质,而是结构和性质都很相似的包含众多同类物或异构体的两大类有机化合物。二噁英包括210种化合物,这类物质非常稳定,熔点较高,极难溶于水,可以溶于大部分有机溶剂,是无色无味的脂溶性物质,所以非常容易在生物体内积累,对人体危害严重。  

其中以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啄英(2,3,7,8tetrachlorodibenzo-para-dioxin,2,3,7,8~TCDD或TCDD)毒性最强。  

更严肃的是,二噁英系一类剧毒物质,其毒性相当于人们熟知的剧毒物质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大量的动物实验表明,很低浓度的二嚼英就对动物表现出致死效应。从职业暴露和工业事故受害者身上已得到一些二噁英对人体的毒性数据及临床表现,暴露在含有PCDD或PCDF的环境中,可引起皮肤痊疮、头痛、失聪、忧郁、失眠等症,并可能导致染色体损伤、心力衰竭、癌症等。有研究结果指出,二噁英还可能导致胎儿生长不良、男子精子数明显减少等,它侵人人体的途径包括饮食、空气吸入和皮肤接触。一些专家指出:人类暴露予含二噁英污染的环境中,可能引起男性生育能力丧失、不育症、女性青春期提前、胎儿及哺乳期婴儿疾患、免疫功能下降、智商降低、精神疾患等[1]。  

此外还有致死作用和“消瘦综合征”、胸腺萎缩、免疫毒性、肝脏毒性、氯痤疮、生殖毒性、发育毒性和致畸性、致癌性。  

更多资料则显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主要污染物,正是二噁英。  

但二噁英如何降解,是否可控,如何处理?  

如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郑明辉研究员此前所称:“二噁英的危害是现实、客观的,绝对不能轻视。但科学家对二噁英的认识是比较充分的,现有的控制技术是可行的。就像一只可以伤人的老虎,科学家了解它的习性,有一系列预防和控制措施。”  

郑明辉曾在实验室里合成过二噁英。2014年6月,他向新华网记者表示,很多百姓认为二噁英是气体,其实它熔点较高,常温下不会是气体,挥发性极低。2000年开始,环保部组织开展了中国二噁英清单调查——调查中国所有可能产生二噁英的污染源。结果发现,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所排放的二噁英的量不足总源的十分之一。  

“我们做过一个实验。一个1000吨的垃圾焚烧厂每天排放到大气里的二噁英仅相当于9吨垃圾露天焚烧产生的二噁英。不少公众认为垃圾焚烧是二噁英的唯一或最主要来源,反而觉得露天焚烧没事,这是错误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表示。  

但不可否认的是,2000年的时候,中国的确并没有建设成功几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而今天,越来越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走乡串村,已经星罗密布在了很多大中小型城市的周边甚至核心居民区。  

这一趋势也是受现实所迫。  

“垃圾围城”对城市发展的环境困扰显而易见,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资源浪费。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造成城市垃圾激增,大量的垃圾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对于资源缺乏的中国来说,不仅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造成浪费,而且由于城市垃圾成分复杂,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也很大。  

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垃圾已高达2.5亿吨,占世界总量的1/4。随着城市化进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将以8%~10%的速度增长(部分城市如上海已达到15%~20%),超过欧美城市垃圾6%~10%的增长率。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近2/3比例的城市被垃圾带所包围,垃圾存放占地累计达75万余亩,1/4的城市无适合场所堆放垃圾。  

据估计,全国每年因垃圾造成的损失高达300亿元。  

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日产生活垃圾总量达2.59万吨,500多个垃圾临时堆放点占地几千亩,每年仅运送处理这些垃圾就要耗去全市财政支出6.8亿元。  

目前,处理城市垃圾主要有填埋、堆肥和焚烧发电三种方式。即使条件允许(土地等),简易的填埋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而农业堆肥又对垃圾中的无机物无法处理。相比之下,焚烧发电无害、减量和资源化优势突出,是西方发达国家处理城市垃圾的常用办法。垃圾发电就是把垃圾收集后,通过特殊的焚烧锅炉燃烧,再通过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发电。高温焚烧后的垃圾能较彻底地清除有害物质,焚烧后的残渣只有原来容积的10%~30%,延长了填埋场的使用寿命,缓解了土地资源的紧张状态。  

城市垃圾中的二次能源如果能充分资源化并用于发电,还可以节省其他能源如煤炭。按我国目前垃圾年产量2.5亿吨计,以平均低位热值900千卡/公斤折算,相当于3214万吨标煤。根据“十二五”期间规划,若35%用作焚烧发电,年发电量可达262亿度,资源潜力巨大,经济效益很大。垃圾发电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20世纪70年代,德国率先进行垃圾发电。随后,法、英、美、日等国家也积极开展了这方面的研发利用。目前,全球垃圾发电厂已达3000余座,最大单机容量超过10万千瓦。  

其中德国78座,美国有近400座,日本土地资源紧缺,更是不遗余力组织力量,解决技术问题,并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投建垃圾电厂,焚烧率已超过70%。受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我国垃圾发电起步较晚,最早的垃圾发电厂直到1987年才投入运行。  

由于垃圾发电兼具经济和环境效益,国家自“十五”期间开始鼓励其发展。近几年我国垃圾发电发展尤为迅速,每年呈现成倍增长态势。目前,世界新建的垃圾焚烧设施中超过一半都在中国,国内已有近30个省、市和自治区的城市建成了垃圾发电厂,70%以上的焚烧厂集中在东部地区。今年10月,亚洲最大的垃圾发电项目在上海正式并网,预计满负荷生产后将每年向上海电网输送约1.1亿千瓦时“绿色电力”,可解决10万户左右居民的日常用电。  

到2015年,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将增加384座,焚烧能力届时可达31万吨/日。  

据此,知名能源专家林伯强和一些有关研究者认为,我国垃圾发电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营还面临着巨大挑战。  

我国城市以生活垃圾为主,由于垃圾分类差,垃圾热值很低。低热值导致焚烧时需要添加大量燃料(煤炭),导致发电成本大幅度提高,一些垃圾发电厂甚至演变为以煤为主,成为变相的小型火电厂,违背了垃圾发电处理垃圾的初衷。最重要的是,焚烧高含水量的垃圾会增加有害气体排放量。  

如果垃圾焚烧的污染物排放问题得不到解决,垃圾发电产业的发展很难得到公众支持。近年来,因公众反对而导致垃圾发电厂停建的案例屡见不鲜。原计划定于2011年8月份竣工、拟投资2.2亿元的秦皇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因遭到周边上万村民的抵制,于2010年底被迫停工。  

毫无疑问,遭遇抵制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模仍然在不断增加,但我们每天所产生的垃圾,也在急剧增加。  

事实上,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二噁英完全可以控制。  

如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所称,如何在垃圾焚烧中减少二噁英的排放,有两点要关注。一个是充分燃烧。稳定的高温条件有利于二噁英燃烧干净。而是再喷入活性炭,进一步捕捉、去除剩余的或新产生二噁英。  

“从经济规律来看,企业的天性是谋利。发电是大部分垃圾焚烧厂的创收点。发电和去除二噁英都需要稳定的高温,二者是统一的,不矛盾。需要加强监管的是,垃圾焚烧厂有没有加活性炭,加得够不够、好不好。因为这些对企业来说是另有成本的。”聂永丰说。  

谈到公众反对把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家门口,专家认为,谁都不会喜迎垃圾焚烧厂,但反对垃圾焚烧和反对建厂是两回事。建厂需要科学规划,科学选址,尽可能公平公正,给予附近的居民适当的利益反馈。  

专家们表示,这方面海外已有一些成功案例。比如,有的向周围居民免费供热;有的提前做预算,建设公园、图书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有个垃圾焚烧厂建了150米高的烟囱,在120米处开个旋转咖啡厅,让人们近身体验。这些做法值得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学习借鉴。  

如上述专家所说,二噁英在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节完全可控。但关键在于,厂方为了逐利,通常不会投入足量的柴油等助燃剂,以控制成本,结果导致炉温不达标,二噁英肆虐;其二,加入活性炭也是摆设,因为活性炭的成本更高,对厂方而言更不划算。  

另一方面,无论柴油还是活性炭的费用,政府却在事实上通过电价补贴等形式拨付给了垃圾焚烧发电厂。  

这也意味,中国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在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上,出现了巨大的纰漏甚至决策性的错误。  

纵览全球,垃圾焚烧发电厂比比皆是。在日本等一些国家,甚至就建设在城市中心,但从来却没有听闻过日本大妈上街闹事。  

接下来的两篇文章将为此提供答案,请逐一查阅。  

附:小资料-----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法律规定应距离居民区多少米?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没有对选址做出规定  

环保部2008年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环保部2008年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第6点为: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但是这个300米距离的争议很大,主要还是触动了开发商的利益,所以通常焚烧项目会被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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