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重拳整治燃煤锅炉
图为工人在对燃煤锅炉进行拆除。王新胜王文硕摄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通讯员王加丞枣庄报道“利用3年的时间,对全市的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治理额定蒸发量在10蒸吨/小时(含)以上蒸汽锅炉、额定功率在7MW(含)以上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在7200KW(含)以上有机热载体燃煤锅炉,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枣庄市政府了解到的。
根据日前下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枣庄将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拆除取缔等措施,对全市城区及周边、乡镇(街道)驻地和各类工业园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今年全市共有157台燃煤锅炉列入整治计划。预计到2016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40%;到2017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80%;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减少散煤使用,以电、气代煤
目前,大气污染问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煤的燃烧。记者发现,《通知》中要求,全市用高效环保锅炉替代置换燃煤锅炉,镇驻地及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工业聚集区,可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集团,采用BOO、BT、BOT等服务外包模式,建设运行效率高、达到山东省超低排放标准的大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锅炉,或者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部分燃煤锅炉。
其中,在“煤改气”方面,枣庄市已经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城区天然气管网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可自主选择替代方式;天然气管网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天然气管网;无管网区域,燃煤锅炉可实施空气热源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燃煤锅炉改造给予补助,按照时间节点对完成改造的锅炉分别给予5万元/蒸吨、3万元/蒸吨、1万元/蒸吨补助。
在减少散煤使用方面,《通知》要求全市提升集中供热能力,对不符合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加快发展热电联产。
此外,枣庄市将浴池类燃煤锅炉作为突破口,把热水从“自产品”变“商品”,由过去一家一户烧热水自用改为集中供应热水、付费购买,可谓推广集中供热、减少散煤使用的一个成功探索。
围绕燃煤锅炉的节能环保改造,《通知》要求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通过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开展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保证燃煤品质也是从源头减轻燃煤污染的有效措施。《通知》要求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所用煤炭质量指标要符合要求(全硫≤0.8%,灰分≤20%),每两年对燃煤锅炉进行一次能效测试。建立煤炭购买台账,载明煤炭购买数量、购买渠道及煤质检测信息,并保留两年。20蒸吨及以上在用和新建的燃煤锅炉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网。
限期治理,完善奖惩考核机制
为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资金政策。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筹资治理机制。燃煤锅炉产权所有单位作为锅炉改造投入主体,各区(市)财政、环保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取缔淘汰、烟尘治理和储煤场防尘抑尘工程建设等方面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对全面完成年度燃煤锅炉改造任务的区(市),给予奖励。
为强化督导考核,《通知》提出将实施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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